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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类有关论文范例 和须领曹公意勿恋假蛔虫简述《红楼梦》当下新交流会中的问题相关学年毕业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红楼梦范文 类别:发表论文 2024-03-16

《须领曹公意勿恋假蛔虫简述《红楼梦》当下新交流会中的问题》

本文是红楼梦有关论文如何怎么撰写和蛔虫和公意和曹公意方面在职毕业论文范文。

摘 要:本文针对赤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举办的关于《红楼梦》研讨交流会上出现的两个认识误区--曹雪芹《红楼梦》前80回创作主体性的认定和宝黛关系,结合古本考证进行了论证,以期对两个误区予以勘误.

关键词:曹雪芹;《红楼梦》

2017年与《红楼梦》相关联的事很有几件:首先是《红楼梦》电视剧87版开播30周年,也是该版林黛玉饰演者陈晓旭去世10周年;其次是最早借鉴西学研究《红楼梦》的王国维先生逝世90周年,也是新红学的开创者胡适先生逝世55周年;《红楼梦》越剧1957年版贾宝玉的饰演者、越剧表演艺术家徐玉兰与世长辞.基于这些契机,赤峰市文艺评论家协会举办“《红楼梦》当下新启示”研讨交流.会上主讲话题包括《红楼梦》的现代性和误读甄审,文本中的民俗、爱情观考察,王熙凤的狠毒智慧、贾宝玉的形象等.本文就交流中存在的解读问题予以厘清,以期彼此进益.

一、曹雪芹《红楼梦》前80回创作主体性的认定

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萃文书屋用木活字排印的方式刊行了百廿回红楼梦,卷首程伟元作序简述:“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价,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又针对程甲本的印制加以说明:“《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然原本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馀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馀卷,遂重价购之,……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高鹗亦在此本序中云:“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馀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至次年复印(程乙本),二人在序《红楼梦引言》中又云:“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通过萃文书屋两次“公开”的说明,可以看出他们承担的不仅是整理工作,也可以确认当时民间普遍流传的《红楼梦》就应是80回残本.

需要说明的是,张宜泉在《船山诗草》中《赠高兰墅鹗同年》诗前也写道:“传奇《红楼梦》八十回后俱兰墅所补.”胡适先生在结合手中脂评本进行考证过程中将其视作一条有力证据.而到了20世纪50年代,张宜泉的另一部作品《春柳堂诗稿》在北京发现,诗稿中有四首提及曹雪芹的姓名、字号、性格特点、晚年生活情况及生卒年月.王利器先生在《耐雪堂集》中介绍,《春柳堂诗稿》的作者署名兴廉,原名兴义,字宜泉.《春柳堂诗稿》中有一首五言律诗题为《怀雪芹溪》,三首七言分别题为《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题芹溪居士》和《怀芹溪居士》.根据诗中提示,推测此“宜泉”是乾隆年间人,且与曹雪芹是忘年之交.后人对《春柳堂诗稿》与《船山诗草》的作者是否为同一个“宜泉”争议不断,更多是对张宜泉的立场和可信度的怀疑,以及“补”字可能包含的各种信息.但我们依然可以就此来初步判断高鹗对80回后部分的参与力度.笔者较为倾向兴廉即是张宜泉的观点,详细论证可见顾斌的《张宜泉生活时代考辨》.

近年来,学界越来越多的人又着力强调和捍卫程高本后40回中所谓“曹雪芹的著作权”,通过考察《红楼梦》的开篇与程高本结尾是否能相互印证,确定后40回的著作权仍属曹雪芹.如果仅以首尾是否相合为判断依据,那么“新红学”后出现的研究成果岂不是比程高本更有说服力?这种“考证”过程显然是不可取的.首先,从现存前80回尤其是第5回的描述中,我们能明显看出曹雪芹为《红楼梦》一书确定的悲剧基调与“复兴”、“兰桂齐芳”并无关涉,这已经说明高鹗续本与曹雪芹原著的巨大审美差异,在这一点上倒可以参考《红楼梦》电视剧87版的结局设计.其实通过对比我们发现,曹雪芹在第五回描写的精致细密程度是高于其他回目的,有关宝玉游太虚环境的前后铺陈(尤其是秦可卿卧室描述片段)也十分用心,所以第五回的参考价值不容轻视.其次,通过各脂评本批语中明显透露的“狱神庙”、“雪夜围破毡”、“好歹留着麝月”、“卫若兰射圃”、“扫雪拾玉”等,程高本并未涉及其一,总不至于恰好这些回目都没有被“搜罗”到吧.当然,自从脂评系统手抄本陆续被发现至今,其真实性一直受到质疑,更有人直言脂评系统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作假”.笔者认为,无论脂批真假与否,其本质只是一种以批注形式存在于古抄本中的评论文字,为考证和解读提供一定程度的参考和角度而已.

80回后并非曹雪芹原笔已是定论,是学界经过多年严谨细致的考证得出的确凿结论,除非再有直接证据面世,否则就不宜搜肠刮肚再作臆想.尤其21世纪以来,不仅古本系统的校勘版本及影印版本越来越多地与普通读者见面,出版社在重新刊印通行本时也做严谨规范地标注:“曹雪芹著,高鹗续”.所以,无论从研究阅读角度还是考证角度,我们都应自觉地把曹雪芹《红楼梦》前80回与高鹗补续后40回明确区分开,高续后40回只能作为《红楼梦》续作中一个优秀的文本,而不能等同于曹雪芹《红楼梦》.

曹雪芹于“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生活困境中写成“字字看来皆是血”的《红楼梦》,但除去作品,他本人并没有给读者留下多少自身的信息.也因此,学界历来对《红楼梦》一书的作者身份争议不断,譬如“如派红学”多年来“坚信”冒辟疆才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至多为其笔名,且一直致力于“自圆其说”,这类“不经之谈”,当个玩笑就好了.

以上阐释并非否认“高续”的艺术价值和200多年来《红楼梦》流传中高续“填补”的历史意义.高鹗本来就是乾隆年间进士,也有诗作等流传至今,且续作整体文字水平亦是今人难以企及.所以,确认曹雪芹乃《红楼梦》作者,不仅是对“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敬畏和尊重,更是深入解读《红楼梦》必需的基本素养.

二、宝黛关系的重新审视

宝玉和黛玉的关系,源自神瑛侍者对绛珠仙草的养护.绛珠修成女体后视神瑛的灌溉为恩情,故而要随其下界历劫,借此将一生之眼泪还给神瑛作为报答.也就是说,宝黛之间的情缘首先有“命中注定”的因素,几时泪尽,几时劫完.甄士隐曾听闻僧道谈论“携了这蠢物,意欲何往”,而宝黛初会时虽一见如故,但未见宝玉之先黛玉也曾心中暗想,不知是怎样的懵懂顽童,不见那“蠢物”也罢,虽然此“蠢物”非彼“蠢物”,但这样的“提醒”很是有趣.

时人常用贾母于第54回在批书时说的大户人家小姐“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来印证高续“掉包计”的合理性.且不说贾母对黛玉的万般疼爱,以贾母尊贵身份也不至于生出这样下作的主意.只要把贾母的这段话放原文语境中就可以发现,贾母针对的是不懂大家礼数胡编乱写的人,大可不必牵扯到黛玉的身上.曹公笔下的女子个个鲜活动人,写法不落窠臼,我们在解读时实在不宜自设刻板套路.

林黛玉被贾母接来抚养的时候只有6、7岁,在贾府的时光正是少女成长的重要时期,性格、思想自然在变化之中.从第32回起到第36回,是宝黛成长变化过程中值得留意的回目.在第32回,湘云借贾雨村与宝玉会面劝谏宝玉:“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黛玉在窗外听到宝玉“一片私心称扬”于己,心中想的是“素日认他是个知己,果然是个知己”,而金玉之说在前,恐怕这个知己不得不渐行渐远,所以也不进门,“自觉无味,便一面拭泪,一面抽身回去了”.紧接着宝玉情不自禁地“诉肺腑”,是让黛玉对“知己”更进一步肯定的关键点.笔者每每读到此处,总恨曹公狡猾,怎能不让黛玉听完就流泪自去了呢?然而“你放心”这三个字令人回味无穷.等到宝玉挨打之时,黛玉讲出“你从此可都改了罢”的心疼之语,此后就很少再见黛玉对宝玉如之前一般弄性使气、言语试探的情景,以笔者的理解,这正是对“知己”改观后的信任,也是其第一次成长的节点.到第36回“识分定情悟梨香院”,宝玉通过旁观龄官和贾蔷,了解画“蔷”的深意,“自此深悟人生情缘,各有分定”.于是,在前一天还与袭人感叹“你们眼泪单葬我”的宝玉,通过这次情悟深信“只是各人各得眼泪罢了”,虽然还处在“只是每每暗伤,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的迷茫中,但是在感情上已经彻底笃定,这正是宝黛相互认定为“志同道合”的重要节点.基于这样的理解,笔者认为在这部“大旨谈情”的小说中,仅从前80回来看,不能将宝黛的关系浅显地认为是“谈恋爱”.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说:“宝玉之苦痛,人人所有之苦痛也.其存于人之根柢者为独深,而其希救济也为犹切,作者一一掇拾而发挥之.”对此点评价,笔者是十分赞同的.宝玉为在平儿、鸳鸯等面前尽心而自喜,这是“古今第一淫人”的博爱之心.

到第42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 潇湘子雅谑补余音”,黛玉在宝钗的“教导”中经历了第二次成长,为后来“金兰契互剖金兰语”做了铺垫.对宝钗的重新认识:“你素日带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竟没一个人像你前日的话教导我……可知我竟自误了.”是基于对宝玉“知己”的认定.

对于红楼人物年龄的研究,周汝昌先生曾列出《红楼梦》年表,不过周先生的年表是根据小说和史料中的作者家世资料相互参照列出的,笔者则更倾向于完全立足文本.在此仅对涉及宝黛钗的一处略加说明:第3回黛玉刚进贾府,回末有文“次日即接到金陵书信”,信中所写是薛蟠带宝钗进京路上打死冯渊的事.就原著来看,薛蟠进京时年方15岁,宝钗应是13岁,而黛玉初进京时才6岁.参考后文宝玉补述的与黛玉幼年时耳鬓厮磨几件往事,比如第20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 林黛玉俏语谑娇音》中宝玉言道:“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是可以认定薛家是在黛玉进京几年之后才到京城的,所以“次日”显然是笔误.笔者猜测,或者是曹公有意在后文中补叙而忽略了前文的过渡.

三、结语

“红学”一词,经查最早出现于清末,徐珂于《清稗类钞》中说:“《红楼梦》一书,风行久矣;士大夫有习之者,称为‘红学’.而嘉道两朝,则以讲求经学为风尚.朱子美尝讪笑之……一日,有友过访,语之曰:‘君何不治经?’朱曰:‘余亦攻经学,第与世人所治之经不同耳.’友大诧.朱曰:‘予之经学,所少于人者,一画三曲也.’友瞠目.朱曰:‘红学耳.’”朱子美的这段故事在《文艺杂志》1914年第8期发表的光绪十四年举人雷瑨(号均耀)《慈竹居零墨》中同样被提过.李放《八旗画录》也说:“光绪初,京朝上大夫尤喜读之(指《红楼梦》),自相矜为‘红学’云.”孙雄《道咸同光四朝诗史一斑录》更指:“都人喜谈《石头记》,谓之‘红学’.新政风行,谈红学者改谈经济;康、梁事败,谈经济者又改谈红学.”

《红楼梦》自成书起,追随者二百多年来不曾断绝.时至今日,更是前呼后拥,人人要当曹公肚子里的蛔虫.甚至有些自称为红学研究者的人,把《红楼梦》畸形化揣摩的程度已远远超过原著作本身.要知道,解读、传播经典并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至少要担负起不贻害、不误导他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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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红楼梦(乾隆间程甲本)[M].北京:中国书店,2015.

〔2〕一粟.红楼梦资汇编料[M].北京:中华书局,2004.

〔3〕崔川荣,萧凤芝.红楼梦研究辑刊,2013,(1).

〔4〕俞平伯点校.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5〕朱江.红楼梦年表在考察[J].赤峰学院学报,2009,(11).

〔6〕陈维昭,红学通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 王文江)

红楼梦论文参考资料:

强军梦论文

本文结论,这是适合不知如何写蛔虫和公意和曹公意方面的红楼梦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红楼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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