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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文化相关论文范文例文 与美国文化习俗杂谈方面硕士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美国文化范文 类别:发表论文 2024-03-23

《美国文化习俗杂谈》

本文是美国文化类硕士论文范文和文化习俗和杂谈和美国类论文范文例文。

美国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欧洲文化的延伸,因为美国人的语言、它的人口构成, 以及它的立国精神都源于欧洲. 另一方面, 美国文化又与欧洲不同,因为欧洲移民在北美大陆上驱赶走印第安人后,在一片荒芜旷野之地创造了令人赞叹不已的灿烂文明.所以,在谈论美国文化习俗与社交礼义时,既要顾及欧美文化的相同性,又要注意两者的相异性.

文化习俗是个范围广泛、内容复杂的题目,涉及人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的方方面面.笔者拟定以杂谈的形式,就美国人的文化习俗作一粗浅概述.

宽容性.

美国是个移民之国,它的祖先来自于全球各地.人们移居美国时,不仅仅在地理位置上挪动一下,而且还把他们所在国的评议和风俗习惯带到了新的居住地.因为杂,人们各自的差异十分突出 ; 因为差异十分普遍,人们就不特别注重统一性.久而久之,美国人的文化习俗中形成了较高程度的宽容性(tolerance) ,对异质文化和不同评议持容忍、可接受的态度.在这一点上,美国社会里可行的习俗要比世界上其他国家来得宽泛.

从政治上讲,这种宽容性表现在对自由的追求和对自由权利的维护.从宗教上说,它体现在不同信仰的和谐共存.从生活范围上看,它显现在不同种族的平安相处.一言以蔽之,在美国,每个人基本上可以任意选择不同的观念、信仰、生活方式和传统习惯 ; 人们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持自己的习俗和仪.譬如,犹太人可以庆祝他们的宗教节日,而基督教徒则能够他们的圣诞节和复活节.再譬如,美国华人可以在唐人街用华语生活和工作 ; 同样的道理,越南移民能够在他们的“小西贡”按越南的方式经营业务,从事各种活动.

美国人的容忍性,除了上面的美国是个移民国这个因素以外,还与美国人的频繁迁徙有关.众所周知,美国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它的西部开发史.那时,美国拓荒者或徒步跋涉,或骑马坐车,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哪里有机遇, 就往那里移居.频繁的迁移和不断地更换居处使人们始终处于“流动”状态,对暂面临的种种不同现象更易于宽容和接受.此外,经常迁移还能够帮助人们扩大眼界,知多识广,对不同的习俗持同情、理解的,并逐渐形成多样性胜于单一性的开放性观念.

由于美国人的宽容性较强,所以美国人很少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身上,它与中国孔夫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十分酷似.譬如说,丈夫可能是个共和党人,但他决不能逼迫他那拥护党的妻子改变政治立场.同理,母亲也许是个天主教徒,但她决不能强迫她那已皈依成穆斯林教徒的儿子改变宗教信仰.在日常生活习惯和平时事务处理中,这种宽容精神更是屡见不鲜,司空见惯.

不拘礼节.

美国人以不拘礼节著称于世.在写字楼里,人们常常发现“白领工人”不穿外套、不系领带地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工作.有电话交谈时,他们会朝椅背一靠, 把双足往桌子上搁, 悠哉悠哉地在电话里“侃”上个半天.在大学校园里,美国教授身穿牛仔裤、足蹬耐克鞋进教育上课的例子数不胜数.更有甚者,美国教授讲到来劲之处,会一屁股往讲台上一坐,神采飞扬地滔滔不绝一番,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更常见的情形,是美国父子之间、母女之间的随和、轻松关系.无论是在电影里,还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以常看见美国长辈与幼辈互拍肩膀、无拘无束的镜头.所有这一切都源于美国人不拘礼节(informality)的习性.

从文化角度上讲,美国人不拘礼节的习性与他们的平等观念相关.我们知道,美国历史发展进程中,没有封建社会这一阶段.贵族、贱民、等级、王室等欧洲大陆盛行的一套东西,在美国没有实际意义.人们对家庭、地位、身份不十分看重 : 更主要的是当事人本身的实际成就.这种产生于美国早期开发阶段的观念很大程度上已成了美国文化传统中的“沉淀物” .因为大家珍视平等的权利,人们互相交往中就没有必要过份讲究各种各样的繁缛礼节了.上级与下级之间, 家长与子女之间, 老板与工人之间, 教授与学生之间, 都是如此.关于这一点, 人们只要注意一下美国人与人见面时的打招方式即可一清二楚了.不管是下属见到上司,还是学生见到师长,美国人一般只需笑一笑,说声“嗨”(hi)或者“哈罗” (hello)即可,而不必加上各种头街.还有,美国人在社交场合散席或者业务会议散会时,较少与人一个个地道别,而是向大家挥手说一声“好啦,我们再见吧” (well, so long everybody) .这样做并不表示人们相互间缺少敬意,而是人们长年累月的习惯使然.

不拘礼节是为了使人们在交往中更轻松、自在一些,从而更快地缩短人们之间的距离.这也许是美国人性格开朗的一个原因.

头衔与称呼.

由于美国人强调平等,他们的社会等级观念相对而言比较淡薄,所以他们没有家庭世袭的头衔.相反,美国人喜欢用职业的名衔作为称呼,因为它靠自己“挣得”的,而不是世袭相传的.譬如,法官、军官、政府官员、教授和宗教领袖等.试举例如下 :哈利法官(judge harley) 、史密斯参议员(senatorith) 、 将军(general clark) 、 布朗医生(dr. brown) 、 格林教授(professorgreen) 、 怀特神父(father white) 、 科恩老师(rabbi cohen, 对犹太人的尊敬用语) 、格雷主教(bishop gray)等.

从事其他行业的人,美国人以“先生” 、 “小姐” 、 “太太”相称.

美国人首次见面, 若不晓得对方的头衔, 但又要表示对他尊敬, 他们常用 “先生” (sir)或者“夫人” (madam)称呼.被你这样称呼的人将立刻明白,你不清楚该如何称呼他,于是,他会把合适的称呼告诉你.一般而言,除非一个人从事于某种专业性工作,如医生、教授等,美国人不常用正式名衔.这是因为美国人强调友好、不拘礼节的关系,而不重视名衔地位.美国人认为,即使直接称呼一个人的名字,人们同样可以对他表示尊敬. 事实上,大多数美国人不愿意自己因年龄或社会地位的关系而要他人特别尊敬他.这样会叫他们觉得不自在, 觉得互相的距离过于分开拉大.许多美国人甚至觉得 “先生” 、 “太太” 、 “小姐”的称呼也太一本正经,所以,他们倾向于直呼名字.譬如, “别叫我史密斯太太, 叫我萨莉好了” .美国人认为, 直呼其名, 往往更容易表示友善和喜爱.

当然,作介绍时,人们须连名带姓,如“玛丽 史密斯,这位是约翰 琼斯. ”刚开头时,被介绍认识的人可能仍用对方的姓作称呼,如“史密斯小姐” , “琼斯先生”等.但没过多久, 待对方开始熟悉、 谈得投机之后, 其中一人会问对方,“你介意我用你的名称呼你吗?”一般情况下,没人会介意.于是,双方便直呼名字, 继续他们的交谈.因此, 美国人聚在一起聊天时, 很少使用头衔或者 “先生”之类的词.

样样自己动手.

欧洲、亚洲等国家的有钱,为了显示气派,或者为了从琐碎的家务中解脱出来,常常雇佣女仆、厨师和司机等人侍候自己及家人.美国人中,这种情形不多,因为他们讲究“自己动手” (do it yourself) .在美国,不管是医生、教授、律师、商人,他们都是自己煮饭、洗衣、上市场购货.他们有社会身份,但不认为干家务会降低他们的体面身份.他们也有经济实力雇佣“保姆” ,但觉得自己会做,没此必要.上美国人家作客,人们可以常常看见大教授、名医生自己下厨烧饭做菜.至于修剪草坪、整理车库和油漆屋顶等之类的粗活,有社会身份的人不仅无厌烦之感,反而会乐此不疲地投入其中.

“自己动手”的习惯与美国人的拓荒精神有密切关系.想像一下,在人烟荒芜的大西部,人们与荒野相伴,与自然共存,从基本的饮食起居到复杂的医疗教育,一切都得依赖自己.经过几十多年的锤炼熏陶,这种“自己动手”的自立精神便深深地铸造进美国人的文化基因之中.此外,在美国人看来, “do-it-yourself”不仅体现着人们的自立精神,而且人们还能从“动手”之后的成果中看到自己的能力和自己的价值.

当然, “自己动手”的文化习俗还有其他原因.美国人喜欢务实,而雇佣他人干活实际上就是花钱“买”服务.一般的美国人,只要自己能干、能胜任,不愿花钱请他人代劳, 认为这是不必要的开销.还有, 美国人重视隐私 (privacy) ,关注家里的宁静.有陌生人在屋内经常走动,无疑会对隐私和宁静造成消极性的影响.因此,他们不愿牺牲隐私和宁静去换取一份清闲.

不喜欢沉默.

与美国人有过接触的人都有这种感觉,西方人中要数美国人最奔放、最随和、最坦率――这当然是美国人的可爱之处.这种奔放,随和性格在“侃大山”上表现得十分显著.美国人一旦与人拉开 “话匣子” , 便会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他们不喜欢“干”坐着不出声,若是发现“对话者”久不出声,会马上设法让他加入“神侃”之中.

有时,他们会问某人是否身体不适; 有时,他们会问是否有什么心事; 有时,他们干脆询问是否要求帮忙. 沉默对他们来说, 往往意味着 “话不投机” , 或者 “不敢恭维” ,或者“不想与你谈” .因此,美国人聊开后很少有停顿,说话双方总是尽力使谈话继续下去,直至“谈兴”淡薄为止.如果美国人在谈话中发现两者谈不拢,他们往往以沉默来表示 : 既然双方的观点难以相吻合,继续争辩下去会有失礼貌、甚至伤害感情.与其那样,不如以沉默“泰然处之” .

生活节奏.

美利坚民族是个年轻、天真、自信、富有生气的民族.像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美国人生性好动,不甘寂寞.像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美国人不停地干这忙那,似乎有永远也使不完的精力.城市里的人似乎永远赶着去什么地方 ;乡村里的人总是在农田、养鸡场、谷仓、奶牛场之间奔跑不停 ; 办公室里的人有着堆成山似的文字工作(paper work)要做; 公司里的秘书手脚不停地接电话、送文件.你在街上走逛,后面的人会大步流星地超赶到你的前面 ; 你去餐馆就餐, 难得寻觅到能与你说笑寒喧的伴侣.生活的节奏像一根上足了的发条一样,有条不紊地不停运转,构成了一幅繁忙、近乎于疯狂的现代人生活画面. 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除了止述美利坚民族好动不好静的秉性之外,很大程度上与他们社会的激烈竞争息息相关.美国是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是它的运转规律,不进则退,不胜则败.为了生存和成功,美国人必须拼搏和奋斗,而拼搏与奋斗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与他人抢时间、争速度,使自己始终处于依靠地位.由此可见,美国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是被他们紧张激烈的社会竞争所“逼迫”出来的.因为这种“逼迫”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美国人对快节奏生活方式也就习惯成自然了.

个人进步.

美国是个尊重个性、 崇尚个人主义的国家, 个人奋斗成功的故事是 “美国梦”的精髓部分.无论是卡内基从一贫如洗的学徒工到富甲天下的钢铁大王,还是林肯从平头百姓之家平步青云地登上总统宝座, 他们都是普通美国人津津乐道、梦寐以求的个人成功典范.

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里,人事关系、家庭背景是一个人获得成功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如在意大利, 人们需要教父的帮助, 在非洲, 人们必须得到酋长的引荐.但在美国,人事关系固然有助于人们取得成功,但更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精神、才能智慧、进取勇气和随和性格.美国是个“自己动手”的社会,人们对机会均等的观念坚信不移.在那里, 成功既不靠家世“祖传” , 也不靠他人赐予.个人进步,全在于自己的艰辛努力和不息奋斗 ; 个人进步,也是自我价值实现的主要标志. 从一定程度上讲,个人进步的衡量标准之一是看一个人的职位升迁,因为常识告诉人们,任何一个单位,凡奉行任人唯贤精神的,只有那些有才能、工作成绩出色的人,才可能经常得到提拔晋升.鉴于这个原因,美国人对获取一份好工作——一份时常能带来机遇的工作,十分重视.受聘之前,他们多方打听,仔细调查,尽量设法确信那份工作对自己有利.一旦发现工作环境不利,美国人会毫不犹豫地改换门庭,另谋他职,即“跳槽” (job-hopping) ,因为大多数美国人都遵守此则行事,离职对于他们决非什么不体面的事情 ; 相反,被看作追求个人进步的一种象征,寻觅升迁机会的一种努力.

说话直率.

中国有一条古训, “礼多人不怪” .我们请人来家吃饭时,明明做了一桌子的菜,却对客人说 : “今天没什么菜,随便吃吃” .我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自谦在我们文化里是一种礼貌.然而,美国人对这类“转弯抹角”方式表达的礼貌觉得难以恭维.与大多数欧洲国家的人一样,美国人喜欢直率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他们看来,一是一, 二是二,没有必要在简单的事实面前添加多余的修饰词句.譬如 : 美国人请人去他家作客,他们会指着桌上的菜肴明确地告诉客人, “我们为你的到来,准备了这些好吃的东西,希望你喜欢它们” .

美国人认为,我真诚地邀请你来,当然得让你明白我的诚意所在.由于美国人讲究直率,在平时的交往中,他们对事情和人都乐于直抒己见,坦言相告.他们认为,各人意见不同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人们在交换意见和随便闲聊中, 决不会因你的意见不同而感到大惊小怪.一句话, 只要言词不太唐突、 尖刻,意见上的争执是无伤大雅的.

这种直率反映在评议使用上, 美国人在交谈中“废话” (waste words)较少.他们在回答他人的提问时,喜欢用简单、但观点明确的“yes” , “sure” , “no” ,“of course”等词.这些简单的答语并不表示美国人讲礼貌,或者脑子简单,而是他们不拘礼节、坦率直爽之性格的体现.

许多与美国人打交道的人都有这种体会 : 当你赞赏一个美国人时,如说他车子开得好,汉语讲得漂亮,他会莞尔一笑,道声谢谢.但当我们中国人称赞同胞时,如说某人文章写得好,英语讲得流利,他会自谦地连声说道, “不好,不好” ,或者“哪里,哪里” .东西方人文化上的这种差异既值得玩味,也应引起学英语学习者们的足够注意.

批判精神.

在东方文化体系中,批判精神是一个薄弱环节.或出于尊敬,或出于礼貌,或出于惧怕,或出于敬畏,人们对权威很少提出质疑,更遑论挑战.事实上,这些国家里的等级制度大多比较森严,人们长期以来受等级观念熏陶,早已把它们内化于心,落实于行.从孩提时代起,牙牙学语的儿童被告知, “大人的话总是对的” .年青学子有新发现时,往往因乳臭未干而不敢理直气壮地与权威理论一争高低.长此以往,人们的“棱角”被磨平,好奇心受压抑,批判精神被消蚀,一个个变成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的“应声” “附和”者. 在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里,人们从小就训练孩子发问,培养他们求知和的习惯.孩子提出问题后,美国家长和老师们不是马上给个答案,而是循循善诱地启发、诱导、 帮助孩子们一起思考. 有时, 大人们会嘱咐孩子们自己去图书馆寻找答案,很少为孩子们“包办”解答.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的孩子于是司出了这样一个道理 : 任何问题的答案都不是现成的,它得靠人的寻找和思考.

美国人的这种质疑、探究性精神自然地引导他们对权威或权威性观点持批评式(critical)态度.年青人与长者会因意见相左而互相争辩 ; 学生与教师会因看法不一致而“唇舌战”一番 ; 新手与权威会因观点相异而互不相让.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美国人对权威质疑不是不尊敬权威,而是认为只有通过自由讲座才能辨析真伪,从而逐步接近事实.此外,在美国人看来,人的尊严之要素是要有独立的人格,而独立的人格的前提是独立思考能力.要独立思考,批判精神是必不可少的.再者,质疑和批判时,针对的不是人,而是这个人的意见和观点.

真话重于客气.

在不少国家,人们互相交谈时,喜欢拣对方高兴听的去说,而不愿指出事实真相,以免伤了和气.这多半是出于客气(courtesy)和礼貌(politeness) .但在美国人的眼光里,这种心地善良的客气和礼貌不及真话重要.美国人的伦理价值观中有一条箴言 : “诚实为上策” (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换句话说,在比较诚实、 客气、 礼貌、 家族声誉孰轻孰重时, 美国人把诚实放在首位.因此,在美国如果要说某人的坏话,最厉害的一句是“你不能相信他” (you cannottrust him) .

试举例说明.一个美国人驾车赶路,途中,他问一路人 : “这里距离下一个市镇还有多远?”在一些把客气礼貌放在高于真实位置的国家里,路边这位先生也许马上想到赶路者已疲倦不堪,急欲抵达目的地,于是便客客气气地说,“顺着这条路走就到了” (just down the road) .他以为这样回答能使赶路者心里宽慰从而更振足精神.然而,当这美国人开了好半天的车才到达要去的市镇时他会心情不畅,甚至气愤,觉得自己受骗了(feeling tricked) .在他看来,那位路边人明知路程很远,却存心欺骗他.同样的问题,美国人会怎样回答呢?美国人认为,假如他知道下一个市镇还有 24 英里的路程,回答说“just down theroad”是不诚实的表现.因此,尽管对那疲倦的寻路人极富同情,但他还是实话相告 : “有好一段路呢,至少 24 英里” . (you he a long way to go ; at least 24miles more) .问路者听了也许会失望,但他明白了自己的处境,所以也不会产生误解.

不懂就问, 有问必答.美国人讲究直率, 又珍视真实, 所以, 无论在课堂上,还是平时闲聊,碰到不懂的问题,或没听清楚的句子,他们爱刨根问底,弄懂弄通.所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在他们看来,不懂并不可怕,也不足以使人感到羞耻.可怕的和令人羞耻的是不懂装懂,蒙混过关.基于这条原则,美国教师讲课时,如果学生不提问题,他便认为学生都懂了.他决不会主动去问学生需要解答些什么问题,因为他认为那是学生一方的事情 : 对学生来说,没有必要考虑面子问题,不懂就问是做学生的基本准则.

一旦被问,美国人一般必须给予一个比较明确的答复,在社交场合,在朋友间交谈中,在工作场所,都是如此.东方人在与美国人交谈时,有时,对美国人提的问题笑而不答,常使美国人感到莫名其妙,不知所措.这在某种程度上会被美国人看作是种失礼之举.因此,在与美国人聊天或谈正经事时,有问必答为基本礼貌.如果实在不知,或者难以回答时,可明确说明,如 I don’tknow, I am afraid I cannot answer your question. 切不可默不作声,置之不理.

交友.

人们在互相交往中,常因讲得拢、合得来、有共同的爱好和兴趣而交上朋友(making friends) ,这在任何社会都一样.所不同的是,在人口流动量很小的国家和地区, 友谊一般发展得比较缓慢, 因为人们(1)接触有限; (2)择友谨慎.而一旦互相交上了朋友,建立了友谊,他们往往尽力维护这种友情,不但彼此依赖, 而且把自己的声誉和人格也“押注”上去, 甚至波及双方的其他家庭成员.所以,在这种社会里,友谊持续得相当长,也比较牢靠. 但在美国这样一个地域流动(geographical mobility)和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都很的国家里,交友自有它的特色.由于人们时常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他们在交友时所建立的友谊可能一时密切而牢靠.但一旦彼此迁移他处时,他们的友谊可能不久即告消失,双方各自再找合适的新朋友.美国人不会因这种友谊的处理方式而感到“薄情” ,更不会觉得自己受了对方的轻视,或者侮辱.大多数情况下, “劳燕分飞”的朋友可能保持通信、或者电话联系一两年,然后逐渐中断联系.有趣的是, 一旦有机会再见面, 不管间隔多久, 昔日的朋友会 “和好如初” ,重温友情,甚至继续密切往来一段时间. 基于在这交友方式,外国客人去美国人家作客时,可以无拘无束、轻松自在地与他们闲谈、玩耍.他们可以与美国人共弃假期, 甚至一起生活, 而不必为保持终身友谊而担忧犯愁. 就美国人而言,他们邀请外国客人去作客是出于一种友情和好客,他们乐意为这种短暂的友谊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当然, 尽管美国人的友谊不很持久, 但在交友中, 他们还是强调真诚和信任,友情中掺不得任何虚假和欺骗.只是因为地域流动和社会流动极为频繁,他们才形成了“交一批朋友,换一批朋友”的方式.这与其说是朝三暮四,不如说是广结天下友.

邀请.

邀请(invitations)亲戚朋友参加某项活动可以当面提出,也可以用电话和信件通知.在美国,接到参加正式宴会或某一晚餐的邀请时,不管是书面通知还是电话通知,被邀者一般得作出答复,让邀请一方知道你是否参加.如果接受邀请之后突然发现不能如约前往,被邀一方有必要及时通知男主人(host)或者女主人(hostess) ,说明不能赴约的原因.

真的赴约时,客人应该准时到达,或在约定时间后的 5 分钟至 10 分钟内赶到.如果提前赶到的话,客人最好别马上进屋,而可以在外面附近地方溜溜看看,直到时间到了再按门铃进屋.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美国人对时间的准时性特别讲究,他们的活动安排常严格地按照定下的时间表运转.当美国人邀请他人来吃饭作客时,男主人或女主人大多自己下厨掌勺.为了准备好可口的菜肴, 他(她)一般要忙到入席之前.客人来得过早, 主人陪客做饭两头不着落,给双方带来不便,且主人还有害怕怠慢客人之嫌.如果客人因某种原因迟到 15分钟以上的话,美国人通常期待客人打电话通知他们,不然,他们会因客人迟迟不来而徒增忧虑.用餐完毕, 客人一般不匆匆离去, 而是稍坐片刻, 闲聊一番.约摸半小时左右,客人起身告辞,并在离开前再次感谢男女主人的盛情款待.

如果接到酒会(cocktail party)或者茶会(tea party)等社交活动的请柬,人们一般能在请柬上找到具体的时间安排, 如 “下午5时至7时” . 这样的情况下,受邀人可以在 5 至 7 时之间的任何时刻赶赴酒会或茶会,当然不要在酒会临近结束时才匆匆赶去.至于离开时间,客人没必要 7 时准时告辞,稍许呆得长一些一般无伤大雅.在过到了 7 时 30 分,客人应该考虑起身回家了.

上座.

在重视社会等级的国家里, 上座(place of honor)必须让给贵宾, 以示尊敬.美国人除在正式外交场合以外,很少讲究这一套.美国人向人鞠躬致敬,不会因对方身份地位显赫而显得特别殷勤,也不会多鞠几次躬.无论在家作客,或搭乘汽车,美国人通常没什么特定的上座位置给贵宾安排.如果说有的话,美人是把安排在距离主人最近的地方,如在吃饭时,让贵宾坐在男主人或女主人的右面; 在私人轿车里,让贵宾坐在驾驶座边上的位子.显然,这里所说的“上座” ,已没有任何高贵、显赫的内涵,更多的是平等和亲近之意.

美国文化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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