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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能方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与徐州市精准财政和行政效能方面本科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行政效能范文 类别:本科论文 2024-02-26

《徐州市精准财政和行政效能》

该文是关于行政效能方面毕业论文格式模板范文跟行政效能和行政效能研究和财政有关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实施“精准财政”是新《预算法》关于“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内在要求.长期以来在我国普遍实行的“基数+ 增长”的传统粗放型财政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常态下徐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行政效能提高的需要.为深入贯彻新《预算法》,更新财政管理理念,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创新财政管理方式,徐州市在2015 年9 月25 日布置2016 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启动了以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透明化等为主要特征的“精准财政”管理改革,进行了大胆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一些经验.徐州市的实践证明,实施“精准财政”,不仅有利于增强财政收支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准确性,大幅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绩效,有利于规范财政管理行为,缩小财政部门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相关人员在预算编审、预算执行等过程中的权力寻租行为,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而且能够促进政府行政效能显著提高.

综观国内外关于财政方面的研究,虽然研究文献十分丰富,可谓汗牛充栋,但专门研究“精准财政”的文献却非常少,研究“精准财政”与行政效能关系的文献则几乎空白.“精准财政”是最近几年才提出的财政管理理念,是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信息化和精细化不断深入而逐渐走入人们视野的.赵兰珍于2015 年提出了“精准财政预算管理”的概念,使“精准财政”研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涉及“精准财政”方面的研究文献,绝大多数是关于财政精准预算编制、财政精准投入等方面的单项研究.目前还没有发现系统研究“精准财政”的高质量的文献.因此深入研究并实施“精准财政”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课题以徐州市“精准财政”管理改革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在深入考察传统粗放财政管理模式主要缺点以及徐州市“精准财政”改革的条件、做法和效果等的基础上,运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透明化的新理念,依托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构建徐州市“精准财政”管理框架体系的建议.

一、课题研究涉及的主要概念的界定

(一)财政

财政是政府的“理财之政”.通常所说的财政,是指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部分.财政具有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调控经济职能和监督管理职能.

(二)财政管理

财政管理是指政府对财政收支所进行的管理,是政府为了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对所需的物质资源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活动的总称,简言之,就是政府对财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全过程所进行的管理.

(三)精准财政

“精准财政”是指整个财政收支管理全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透明化和信息化,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管理以及预决算信息公开等一系列方面,是一个系统概念.

(四)行政效能

行政效能是现代公共行政的一个基本的价值选择,它不同于行政效率,也不同于行政效益,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内涵,主要从能力、效率、效果、效益的高低体现出来,简单来讲,行政效能包括行政效率和行政能力两个方面.行政效率,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在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得到的劳动效果、社会效益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因素之间的比例关系.行政能力是指行政机关在既定的国家宪政体制内,在合理配置政府权利结构及其职能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执行积极有效的公共政策,通过为社会提供广泛而良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效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进而更有力地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均衡、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传统财政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精准财政”与传统财政管理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精准”上,即前者在财政管理方面表现为更精细、更准确、更科学、更规范.传统财政管理与“精准财政”相比,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

(一)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短,制约了编制质量

部门预算传统编报程序一般采用“两上两下”模式,预算编报布置时间一般在9 月下旬至10 月上旬之间,留给部门和单位“一上”之前的编报时间大约只有一个月,扣除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等,实际工作日为20 天左右.徐州市在实施2016 年部门预算精准化编制改革中,对编报程序也未作变动,仍然采取传统的“两上两下”编报程序.徐州市2015 年9 月25 日召开2016 年部门预算布置大会,规定“一上”时间为10 月20 日,从布置到“一上”之间只有15 个工作日; 11 月10 日“一下”至11 月20 日“二上”之间只有9 个工作日.2016 年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留给部门和单位的时间一共才24 个工作日.部门预算编审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既要对以前年度各项支出进行统计分析,又要对预算年度工作任务、政策要求等多方面进行了解,以便制定出科学合理且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收支计划.没有一定的时间作保证,仓促编报,制定出来的部门预算很难做到科学和精准.部门预算编报时间较短,制约了预算编制质量,影响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指导性,降低了部门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削弱了部门预算刚性约束力.

(二)支出标准体系未建立,支出预算依据不充分

徐州市部门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编制,在2015年之前是按照人均分档定额办法确定的,如2015 年的定额标准是:行政一档1.6 万元/ 人,行政二档1.5 万元/ 人,公检法一档1.55 万元/ 人,公检法二档1.5 万元/ 人.2016 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不再采用原来按照人均分档定额确定日常公用支出的办法,而是结合预算单位近三年实际开支情况,具体分析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实际运转支出需要,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安排.由于财政部门没有及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日常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包括数量限额及单价定额),预算编制由于缺乏科学的精细化的定额作为基础,导致2016 年部门预算“一上”中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中问题较多,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可比性较差,给财政预算审核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比如规模和业务大小相当的单位,在商品服务预算中,打印机硒鼓购买的数量悬殊数倍,硒鼓更是千差万别,而且许多单位购买硒鼓的数量和购买打印纸的数量明显不匹配.没有科学合理精细化的支出标准体系作为基础,部门支出预算的编制就不可能做到科学精准.

(三)全口径收入预算原则执行不彻底

一是未将地方预算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地方预算收入包括当年财力、上年结余以及上级转移支付,其中上年结余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往往不能全部编入当年部门预算.二是部门预算编报单位不齐全.一般与财政由经常性缴拨款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能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而一些靠自身事业收入运行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却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从而造成该部分财政性资金的收支缺乏监管.三是部门预算汇总与总预算口径不一致.地方总预算支出中因部分支出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支出的现象较普遍,导致地方总预算往往大于地方部门预算汇总.

(四)预算执行不到位,预算变更规范化不够由于传统预算编制比较粗放笼统,支出内容编制不精准,因此往往会造成预算执行难以做到精准和到位.部门预算不精准,部门预算编制的收支内容和金额与预算年度实际情况相差较大,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必然十分困难.譬如,有些预算年度应当实施的项目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漏编或预算编报不足,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有些项目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由于没有认真测算或没有科学精准的支出定额标准作为依据或为了争取更多的预算资金而随意申报项目等原因,造成虚报的预算资金无法按部门预算规定的用途花出去,从而导致预算无法执行到位或根本就无法执行.

部门预算编制过于仓促和粗放,在给预算执行带来困难的同时,也为预算执行中频繁变更预算和追加预算制造了所谓理由,因此,这不仅影响了预算的整体性、权威性和约束力,而且加大了财政资金调度和平衡的难度,还降低了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进而影响到行政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行政效能的发挥.事实上多数预算单位为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部门预算编制的经费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通过变更预算或追加预算方式来解决,而将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丢到了一边.

(五)绩效评价重过程,评价结果应用不够

徐州市非常重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从一开始选取部门预算中部分重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逐步扩展到对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实行预算单位自评、财政主管业务室评价以及财政绩效评价部门组织专项评审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式,评价工作稳步推进.但总的看来,徐州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虽然做了很多工作,多数评价结果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的认可,但在评价结果的应用方面做得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绩效评价结果尚未向社会公开.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仍处于报到财政绩效评价部门存档即可阶段.财政主管业务处室和财政绩效评价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其结果也主要是反馈给被评价部门和单位.当前,徐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绩效评价的组织以及评价结果,基本被限定在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组成的封闭系统内.绩效评价结果不向社会公开,不仅不利于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监督,而且还会使预算单位丧失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外在压力.二是绩效评价结果未与资金安排有效挂钩.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是财政科学化、精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实施绩效评价,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若评价结果不与资金安排有效挂钩,不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则使绩效评价流于形式,使预算单位缺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内生动力.三是绩效评价结果未应用于行政问责.绩效评价结果未纳入政府行政问责体系中,未建立约谈、诫勉等机制,对预算部门和单位在预算资金的申请、使用和监管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职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财政资金无效、低效等情况,未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追究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责任,不利于调动相关人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主动性.

传统财政管理模式,除了存在以上缺陷外,还存在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明细性、规范性、全面性不够,财政管理信息化和网络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之处.

三、“精准财政”与行政效能的关系

(一)财政管理活动属于政府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财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财政管理活动是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财政管理活动本身就是政府管理活动,因此,财政管理活动的效能,也是政府行政效能的一个重要组成方面.

(二)财政为政府管理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政府行使职能需要财政资金作为保障.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恰当的财政资金作为保障,政府将寸步难行,不仅正常的行政管理活动都难以正常开展,更遑论提高行政效能了.

(三)“精准财政”能够促进行政效能提高

1. 财政在为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行使行政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组织提供履职的经费保障的同时,还依法对财政性资金运行全过程依法实施管理、监督与评价.财政管理水平的高低,经费保障是否精准,对行政效能具有重要影响.传统财政的粗放型管理模式,难以达到精准财政管理的要求,在部门经费保障方面,保障缺位越位的现象往往会同时存在.经费保障不到位,部门则无法正常履行行政职能,从而影响行政效能的有效发挥;经费保障超过的正常履职需要,往往会导致财政资金浪费、行政成本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佳,客观上降低了行政效能.实施精准财政,采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能够切实保障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职的经费需要,同时能够控制和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从而促进政府行政效能有效提高.

2.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及经济发展四大职能,其中每个职能行使都与行政效能有关.实施“精准财政”,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利于促进财政部门科学履行财政职能.制定精准的财政政策以及在预算编审、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方面实施精准管理,能够为政府实施有效管理和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有力支持.

四、构建徐州市“精准财政”管理框架体系建议本课题结合徐州市实施“精准财政”改革一年来的实践情况,在深入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初步提出构建徐州市“精准财政”管理框架体系的建议.

(一)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完整性原则.预算必须包括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即编制全口径收入支出预算原则.2.合法真实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新《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进行预测,科学、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本部门收支情况.

3. 讲求绩效原则.预算编制要体现绩效优先的理念,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规划约束原则.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未纳入中期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规划期的年度预算.

5.重点突出原则.紧紧围绕徐州市中心工作统筹财力,突出重点,确保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以统领年度预算

1.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为抓手,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编制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明确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建立中期管理框架,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力.

3. 各部门要根据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和部门改革发展的需要,完善相关基础工作,搞好项目建设年限与预算年度的衔接,按项目实施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分年度测算和申报预算资金.

4. 财政部门根据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要求汇总平衡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各部门规划限额,强化部门预算总量约束.

(三)完善财政预算编制报送和审核程序

1. 部门预算编报期由三个月左右延长到六个月左右.部门预算的编审工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精准的工作,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调查摸底、数据收集整理、预算执行分析等基础工作,了解预算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减以及收支政策变化等相关情况.精准预算的编制,绝不可能是几个财务会计人员以闭门造车的方式编制出来.要做到“精准财政”,必须首先做到部门预算编制精准,否则,精准财政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精准预算的编制是实施“精准财政”的起点和关键.建议将部门预算的编报时间由三个月左右延长到六个月左右,给予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人员相对充足的时间,以便其在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掌握单位收支详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审要求和相关政策,精准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尽量使编制的预算科学合理,收支不虚报、不漏报.

2.部门预算编报流程由“二上二下”改为“三上三下”.与部门预算编报期延长相对应,部门预算编报流程应当由“二上二下”改为“三上三下”比较合理.“三上三下”更加有利于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有利于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三上三下”编报大致流程编报时间节点大致如下:

“一上一下”:7 月1 日财政部门布置部门预算编报工作;9 月1 之前上报“一上”数据及相关资料;10 月10日前,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提交的“一上”数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修改建议、修改依据等信息通过智慧财政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管理子系统反馈预算部门和单位.

“二上二下”: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对本部门的预算存在的问题,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按照财政部门提出的修改建议修改预算;若对财政部门的修改意见有疑议或认为不正确或认为不符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等,应当及时与财政主管处室进行充分沟通,提供相关预算编制的支撑材料,在“二上”之前取得财政部门的认可.10 月31 日前,完成部门预算数据修改完善工作,并在数据通过智慧财政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管理子系统报送财政部门的同时,将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预算文本及补充资料一并报送财政部门.11 月10 前,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提交的“二上”数据进行审核,向预算单位下达预算规模控制数.

“三上三下”:11 月20 日前,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规模总控制数和分项控制数,在分项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并报送部门预算“三上”数据.12 月25 日前,财政部门完成对预算单位提交的“三上”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将审核确定的预算数据下达预算部门和单位.部门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部门预算书面批复给各预算部门.

(四)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明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范围,建立健全定位清晰、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精准掌握国家税费政策,科学编制收入预算.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预算单位在编制收入预算时,要准确测算、真实反映各项收入,结合近三年非税收入征缴情况及政策变化情况,科学预测预算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1.统筹安排各项收支.将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以及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全部纳入政府预算.部门、单位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统筹安排支出,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足额补助的事项,市本级财力不再重复安排.

2. 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政府性基金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及结转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均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可以安排的项目,应首先使用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然后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当年计划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市政府投资或授权投资成立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投资创办的三产企业的利润收入、股利和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

3.细化社保基金预算.将社保基金预算细化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收支预算,由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推进相关部门信息联网共享,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应收尽收和应保尽保.

4.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按照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举借债务,须报市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且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分为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两类,并规定置换债券不得用于新增项目的建设,不得用于置换非政府债券;新增债券只能由于新项目的开工建设,不得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及非政府债务项目支出.

(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支出标准体系

在实际调研和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对各类支出进行科学界定,按照类、款、项进行分类细化,制定出符合徐州市实际情况的支出预算定额标准,作为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等开展的重要依据和“精准财政”管理框架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1.建立健全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预算单位支出与部门工作职责、规模、任务要求、市场物价水平等各方面客观条件有着较强的相关性,需要对其进行综合考虑,不断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在对支出科学分类的基础上,按照经济支出项级科目,细化支出定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定额标准的准确性、适用性和时效性.

2.建立健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预算单位的项目类型、内容和要求虽然千差万别,但按照经济支出科目细化到项,则支出内容就大体相同,即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五类.在项目支出的五大类别中,主要支出类别是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比照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制定方法,按照经济分类科目项级制定支出定额标准.在制定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时,要确保相同支出指标的定额标准始终保持一致,不能此高彼低,自相矛盾.

3.建立健全基本建设支出定额标准.完善《徐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市场物价变动情况,每年及时修订,作为编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六)完善预算分配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完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要求各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性质、经费供给方式、编制及实有人员等基础信息全面核查,实行动态管理,为精准保障人员经费提供数据支持.

2.细化支出内容,编制精准支出预算.根据精细化的支出标准体系,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履职需要,精心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确保预算数据科学、合理和精准.推进商品和服务支出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出国(境)经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其他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7 个经济科目,按照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内容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细化到商品或服务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便于预算执行和监督.对办公用品统一设定单价,对工会经费、扶贫费、垃圾处理费、水电暖等分别按统一标准编制.改革日常公用支出分档定额办法,结合预算单位近三年实际开支情况,具体分析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实际运转支出需要,科学界定,并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安排;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结合往年支出情况,按照开支标准和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预算.

3.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政策.一是实行部门预算项目与单位履职相结合.为加强单位发展项目管理,明确以履行部门职能为目标任务,增强项目的目标导向性、约束性、可比性,以部门职责为基本依据,制定职能目录.预算单位每个单位发展项目必须归类为某一职能目录或通用目录,各部门都有专属的职能目录,不能跨部门选择.二是设置部门项目轻重缓急级次.部门项目应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优先安排重点项目.将部门项目按从重到轻的顺序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在财力有限的前提下,优先安排Ⅰ级项目.三是逐步减少代编预算编制.将能够明确到部门和单位的项目编入部门项目支出,控制代编预算规模.

(七)严格预算执行切实维护预算权威性

部门预算一经人大审议批复下达,即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预算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突发事件或预算事项发生了巨大变化等客观原因,确需变更预算或追加预算的,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涉及预算调整的,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应分项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并附相关表格,对预算调整的项目、数额、原因、用途、资金来源等做出说明.实施预算执行分析和通报机制,完善考评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1. 各项预算支出要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或项目完成程度及时支出,不得故意提前支出或延迟支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规定的用途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资金的用途.通俗的说,买盐的钱不能用于打酱油,预算资金要专款专用,未经法定程序批准随意改变支出用途,属于违法行为.

2.试点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资料财政远程审核制度.为了严格预算执行,维护财经纪律,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预算单位借助智慧财政一体化系统,实时将会计核算资料数字化信息远程传送财政部门审核.建立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支记账凭证通过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机制,以保障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合法性、规范性.

3.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采取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合规合法性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行为,给予处理或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八)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长期以来,在基数加增长的传统模式下,一些预算部门在使用财政资金时存在不计成本、不讲效益、权责脱节、责任不明等现象,对于“钱如何管”、“钱如何花”、“钱花得怎样”则未引起足够重视.应当建立以绩效为先导,强调支出责任与效率相结合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1. 实行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在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决算等全过程始终坚持绩效理念,实施财政资金运行全周期和使用全过程绩效管理.预算单位应按照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设定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即职能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的项目必须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即专项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合理且未进行调整完善的,不予编入预算.将绩效目标论证审核作为安排预算的前提,做实项目生成机制.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项目库建设、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2.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建立反映部门履职要求、符合事业发展需要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定额标准,以此作为绩效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基础.一是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近年来绩效评价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共性绩效评价指标,作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基础指标.二是根据具体绩效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个性化评价指标.个性评价指标的设置,要在综合考虑政策规定、项目性质、项目内容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科学设置,确保评价指标合理有效,能够真实地反映出财政支出的绩效高低.三是结合预算部门的实际,合理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四是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增强部门之间评价标准的一致性、可比性,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用度.

3.推行预算绩效公开,积极推动预算单位在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价结果,接受各方监督,以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预算部门应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设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专栏.一是公开预算绩效目标,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绩效目标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等;二是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要包括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概况、项目绩效、绩效评价结论和评价建议等.

4.拓展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资金安排额度大小挂钩.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为优良等级的单位或项目,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应当给予适当倾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评价结果为差的单位或项目,应相应削减预算资金安排额度,促使预算单位加强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或项目,应当停止相关项目资金的安排.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行政问责体系中,对因决策失误、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因素造成的财政资金无效、低效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追究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以增强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和评优、评先等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单位和相关人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主动性.

(九)创新管理方式,增强财政管理科学性

1.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预算单位对照预算年度《徐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徐州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编制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过程中,预算单位应当加强调研论证,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等,不得超标准采购.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对年初未编制采购预算的,除应急性支出或经批准调整安排的采购项目外,一律不审批办理采购手续.对于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既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同时也要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应明确服务事项、受益对象、购买方式、服务标准等,完整地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

2. 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以资产清查数据为基础,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配置资产,有行业标准的参照行业标准配置资产,无资产配置标准也无行业标准的,应按“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经济实用”的原则,从严控制,合理配置.未按要求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财政不予审批,不予安排购置经费.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3.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强化年度预算理念.项目跨年度实施的,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分年编制预算,减少资金结余结转.各部门各单位当年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结余、结转两年及以上的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和部门预算指标结余结转,市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年中不予追加.上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低于90%的,部门下年预算控制数比上年压缩10%以上.除上级有明文规定外,部门间不得横向拨付资金,部门系统内不得纵向实拨资金,不得以拨代支、将资金拨付至下属单位或挂靠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更不得以所谓预付形式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十)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应当按照真实、明细、全面、规范、易懂的原则进行,让群众看得到、看得进、看得懂,以便于群众监督.

1.政府预决算公开.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财政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公开经市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的报告及报表,并对市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和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部门预决算公开.各预决算部门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部门预决算支出功能分类要细化到“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并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增减变化情况、政府采购情况等重要事项等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三公”经费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数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项目支出预算要逐步公开政策制定、论证评审、分配依据、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决策过程和制度标准.

部门预算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部门概况,包括主要职能、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预算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二是详细公开部门预算的收入、支出、收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构运行经费预算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绩效预算相关表格和说明.

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是部门预算的实际完成情况.各部门应当详细地将部门预算安排的各项收支、政府采购、绩效等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公开.

(十一)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

实施精准财政,需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目前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采取边开发边应用的模式已经运行了一年半,已初步具备徐州市实施精准财政提供运行平台和技术支撑的功能,应当利用“互联网+”技术,做好该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拓展并深化应用功能.

1.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过程实时监控.预算编制期限长、涉及内容多、编审流程复杂、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为了提高审核效率和质量,财政部门能够借助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功能,对预算单位正在编制且尚未上报财政部门的部门预算相关数据和资料实时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对预算单位进行指导或沟通.

2.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实现预算指标、计划、国库收支凭证、资产出入库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等结构化数据的全程电子化流转,通过OA 系统与业务系统的集成,实现非结构化文档与结构化数据的有机融合,为财政“精准”管理和行政效能提高提供可靠高效的运行保障和技术支持.

3.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预算执行异常情况控制报警功能.对预算资金未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支出的、基本支出超过序时进度20%以上的、非税收入预算支出大于收入可用数的等异常事项,系统及时向预算单位经办人员和财政部门相关审核人员报警,发送违规支出提示信息.建立部门单位财政专户收入对应预算支出关联审核机制,智慧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在预算执行子系统中设置监控规则,对预算单位申报用款计划实行源头控制.

4.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部门决算网上编制、报送、审核和批复.目前,徐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部门决算软件是财政部委托玖其公司开发的单机版软件,不能在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中运行.建议对徐州市智慧财政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将部门决算软件有机嵌入到智慧财政一体化系统中,并做到部门决算中需要填报的部门预算数据以及预算执行数据等,可以直接从智慧财政一体化系统中提取,这样即能减轻部门决算编制的工作量,又能有效保证决算数据正确无误.借助智慧财政一体化系统,实现网上编制、报送、审核和批复.(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徐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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