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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论文写作资料范文 跟提倡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相关论文范文资料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提倡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范文 类别:本科论文 2024-03-07

《提倡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

本文是提倡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本科论文范文跟必将和提倡方面本科论文范文。

王 旗

(四川省南充广播电视大学 副教授 637000)

我国近代史上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梁启超先生在语文教育方面曾经提出过不少很有价值的见解,比如作文,他曾经说:“现在中学生至少一星期做一篇文,不但中学生做不好,便叫我做也必定越做越不通.我主张每学期至多三篇作文.每一篇让他充分的预备,使他在堂下做,看题目难易,限他一星期或两星期交卷.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中学生每学期写几篇作文比较合适,我们暂且不讨论,但梁启超“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多年来,中小学语文教学一直强调“多读多写”.“多读”是应该的,毋庸置疑.但“多写”是指写的“篇数”多还是“遍数”多?相当多的老师的观点是指写的篇数多.实际情况也确实如此:每个学期,学生要写大作文五、六篇,小作文或周记等二三十篇.具体地讲,一个单元学完了要写一篇,一种文体学完了要写一篇,一种写作手法学完了要写一篇……大凡课本上有的文体和写法,都要求学生在学了范文之后模仿性地写一篇.这样一算下来,从小学到中学十几年的时间里,各种体裁、各种题材、各种写法的作文,大大小小地加起来,学生们写了几百篇之多!写了那么多,是不是水涨船高,写作能力也提高了呢?没有!这是人所共知的客观事实.用著名语文教育家吕叔湘先生的话讲是“大多数不过关”!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十几年的时间,写了那么多的作文,为什么会“广种薄收”低效益呢?

《红楼梦》《战争与和平》等煌煌文学名著不用说,无一不是作者历经数载呕心沥血、数易其稿才完成的,就是报刊上那些三五百字的“豆腐块”,也绝非一气呵成之作,也少不了作者和编辑的多次修改、不断打磨.在修改文章方面,我国古代文学史上有很多炼字炼句的佳话故事流传至今.王安石《泊船瓜州》“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的“绿”字;贾岛《题李凝幽居》“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的“敲”字;欧阳修《醉翁亭记》的首句“环滁皆山也”……绝非作者妙手偶得、下笔即成的,而是再三吟哦、反复比较后才最终选定的.杜甫“新诗改罢自长吟”“语不惊人死不休”,明·胡震亨“诗不改不工”,宋·吕本忠《吕氏童蒙训》“文字频改,功夫自出.近世欧(阳修)公作文,先贴于壁,时加窜定,有终篇不留一字者”,清·李沂《秋星阁诗话·八字诀》“若作而不改,尤为不可.作诗安能落笔便好?能改则瑕可为瑜,瓦砾可为珠玉”,都是作者的切身体会和经验之谈.清·袁枚《小仓山房文集》卷三十三《谴兴》讲得更为形象:“爱好由来落笔难,一诗千改始心安.阿婆还是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把修改文章比喻为打扮新婚,“头未梳成不许看”,再恰当不过了.

美国作家海明威写作时,每一页稿纸只写90个字,为的是留出更多地方用来修改和加工,因而他以文笔简洁清新著称于世.朱光潜《谈文学》讲到法国作家福楼拜时说:“他认为一句话只有一个最恰当的说法,一个字的更动就可以影响全局,所以常不惜花几个钟头去找一个恰当的字,或是斟酌一个逗点的位置.”鲁迅先生告诉文学青年:“写完之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并现身说法:“我做完之后,总要看两遍,自己觉得拗口的,就增删几个字,一定要它读得顺口.”同志《七律·到韶山》写于1959年6月26至27日,直到1962年12月才收入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诗词》,相隔近三年半之久.这期间,他除了自行琢磨推敲之外,还将诗作送请他人提出修改意见,最后才博采高见定稿刊发.比如原题是《无题·归故乡》,后改为现题.首联原为“梦里依稀别经年”,后改为“别梦依稀哭逝川”,最后采纳湖北省委秘书长梅白的建议,改“哭”为“咒”(因此笑称梅白为“半字师”).原诗句“红旗飘起农奴戟”,后改“飘”为“卷”.全诗末句原写作“始使人民百万年”,先改为“人物峥嵘胜昔年”,最后又改定为“遍地英雄下夕烟”……写完草稿之后,总要煞费苦心、再三斟酌、揣摩修改若干遍之后才定稿的事例,古今中外实在太多了,不必再加引述赘言——作家尚如此,何况学生?

知识靠学习、能力靠锻炼、经验靠积累.吕叔湘先生讲:“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以及一切技能都是一种习惯,凡是习惯都是通过多次反复的实践养成的.”修改文章正是一种有效的学习写作知识、锻炼写作能力、积累写作经验的实践.文章不厌百回改,千磨万砺始成金.只有通过多次反复的训练和实践,学生的语言文字感知能力、写作应用能力以及更高层次的审美能力、辨析能力和创造能力才能得到培养.正如清水房和精装房虽然都谓之“房”,但品质却相差甚远一样,一篇作文的初稿草稿与经反复修改打磨后的定稿相比,水平质量也是相差甚远的.好的文章不是一次就写成的,而是很多次“改”来的.因此某种意义上讲,改文章其实就是写文章!少了修改、缺乏打磨,文章一定毛毛糙糙、疙疙瘩瘩,字词句也好,语(法)修(辞)逻(辑)也好,难免拿捏失当、粗疏欠缺.修改的过程,就是去粗取精、加工完善的过程,就是熟能生巧、培养语感的过程,就是循序渐进、“做通”文章的过程.可见,文章能否“做通”,取决于修改的“遍数”多少而不取决于写的“篇数”多少.写的篇数多而改的遍数少甚至没有,要想“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是不可能的.有时我们也许可以看到“下笔如有神”的写作高手可以一气呵成一篇文章,但我们却没有看到他“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在这之前曾经若干次、若干遍修改文章的训练与实践.

而且,一学期让学生写那么多不同体裁、题材和写作手法的作文,老师也必然因此跟着受累.要在几个小时内阅读批改几十、上百篇参差不齐的学生作文,老师的工作量实在太大,于是只好圈几个错别字,划几处病句,然后写几句“中心思想不够突出”“语言欠通顺”“选材不够典型”之类大而不当、粗疏简单的评语了事.而到底怎样写才能突出中心,究竟如何改才能语句通顺,选取哪些材料才具有典型性、说服力等等针对性强、切实管用的作文指导和写作评析,就无暇顾及了.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学生虽写得多,却篇篇都是草率急就之作,质量一般;老师虽改得勤,却次次只能大而划之粗放式地批改,缺乏对精准而具体的指导.最终的结果便是,十几年过去了,学生的作文犹如“头未梳成”的阿婆,还是只能示人以瑕.

梁启超先生“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的观点,必然要求学生每写一篇作文都认真构思、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精心打磨,一次不成来两次,两次不成来三次……哪怕只是增删一个字、更换一个词、调整一下语序,也要有“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唐·卢延让《苦吟》)的“工匠精神”.如此费心劳神地精耕细作、反复“折腾”,虽然只是一篇作文,但由于用足了心思,字斟句酌修改的次数多、遍数多,因而学生就能够每改一次就进步一次、就提高一点,从而体悟到字句的选择、篇章的组织、音韵的调控、文气的贯通这些“做通”文章的门道.

“玉不琢,不成器”.作文也如此.一篇作文写或者改数遍,惨淡经营,“不做通”不罢休,好比在一个地方挖井,挖一锄,再挖一锄,再挖一锄,毎一锄都向目标更进了一步.只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停地挖,反复地挖,最后必然能挖出水來.而一篇作文写一遍就了事,然后就写另一篇,则情况正好相反.“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无异于“猴子搬苞谷——搬一包丢一包”,看似面面俱到,到处是坑,却因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最终却无一处能见到水——这只是一个比喻,但道理就这样简单.

总之,梁启超先生“每做一次必将一种文做通”的观点主张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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