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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面本科论文范文 跟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存在的问题与类专升本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经营范文 类别:硕士论文 2024-02-12

《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存在的问题与》

本文是经营方面本科论文范文与种子生产和备案和经营方面论文范本。

摘 要:以大竹县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存在的问题为例,提出了进一步提高网上备案率、备案真实性和备案规范性等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存在问题;对策

1 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现状

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是《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要求,也是新形势下构建种子市场监管网络、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实现种子质量追溯的重要举措.《种子法》明确规定了设立分支机构、委托代销种子、经营不再分装种子和委托生产种子4种类型的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主体.

大竹县是一个农业生产大县,全县辖50个乡镇,总人口11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8.6万人,现有耕地面积5.83万 hm2,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的常年用种量约为90万 kg,有水稻制种面积0.13万hm2,全县各类种子生产经营主体360个.种子生产经营秩序关系着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近年来,大竹县将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作为种子市场监管的重要抓手,重点培训、重点检查、重点查处.2016-2018年,大竹县开展网上备案专题培训、专题讲座和讨论交流12次,发放宣传资料8 000份,培训生产经营主体2 500人次,现场指导800人次.2018年全县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率达到75%以上,备案质量有较大提升,但是离备案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 存在的问题

2.1 网上备案意识不强

由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法治意识淡薄,一些种子生产经营者认为网上备案不过是流于形式、走过场,备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具体表现为:种子经营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备案,而是忙于种子宣传和销售,种子生产企业或者委托生产商不按规定在播种前备案,往往在播种1~2个月后才上传备案资料.

2.2 备案“双覆盖”仍有差距

备案“双覆盖”是指备案主体全覆盖和农作物品种全覆盖.

备案主体全覆盖,要求县级批发商和所有零售商都必须网上备案.备案方式分两种,分别是计算机端(PC端)备案和手机端APP备案,就是从以前简单的纸质备案转为网上备案,这对于大多数经销商来说有一定的难度.对此,种子管理部门多次开展备案专题培训、现场操作演示、实地技术指导,由于县级种子经销商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年龄结构偏大、硬件条件太差,致使部分种子经销商特别是区、乡零售商无法顺利完成网上备案.从大竹县近几年的种子备案情况来看,主城区种子备案率较高,达95%以上,但是乡镇零售商备案率仅60%左右[1].

备案品种不能全覆盖主要表现有两种:一是备案品种不全,部分销售数量大的水稻、玉米品种备案较多,数量小的品种不备案或者备案不全;二是重主要农作物种子备案,轻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备案.很多种子经销商对于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网上备案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特别是蔬菜种子,基本不备案或者备案不全.

2.3 备案真实性较差

备案真实性主要体现在品种名称真实性、备案数量真实性、票据真实性等方面.备案品种名称应当是种子的审定名称,但有的填写注册商标名称,有的甚至直接填写违反标签标识规定的商品名称;备案数量应当与购销凭证或代销合同上的数量一致,但经销商为了规避违法行为的处罚或者其他原因,备案数量通常低于实际进销数量;票据真实性差主要表现在购销凭证或代销合同上使用的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一般企业合法的印章有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这些印章经过系统备案,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随着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种印章也五花八门,有使用备案专用章、专用章、发货专用章等诸多现象.

2.4 备案规范性较差

备案规范性较差主要表现在备案上传资料不规范,具体包括:一是备案数量单位不规范.明确规定使用数量单位为“kg”,但是在备案中使用“g” “袋” “包” “件”的往往较多,不符合备案相关规定.二是上传票据不规范.上传的附件要求清晰醒目,有的票据字迹潦草无法辨认,有的票据复印件模糊不清,有的用随意手写的白条或者无公章票据代替购销凭证.三是上传的附件不全.附件内容必须包含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内容,不同主体备案要求上传的内容不同,如委托书、营业执照、购销凭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合同等,各类备案主体必须上传齐全的相关附件[2].

2.5 系统操作存在缺陷

在备案实际操作过程中,操作系统无法对同一备案主体的备案内容进行自动归类,如果备案者每填写完一个品种的信息就立即提交,然后再对下一个品种进行备案,会造成同一备案主体形成多张备案单,不同批次的品种在不同时段备案时又会生成新的备案单.2018年,大竹县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单406个,实际种子经营备案主体约300个,这给备案打印、备案统计、市场监管带来了一定困难.

3 对策与建议

3.1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备案意识

一是通过电视科普栏目、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搭建群、微信群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提升大竹县从业者对网上备案的知晓度;二是对种子生产经营者、种子生产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网上备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加强备案指导,提高备案率和备案质量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开展备案专题培训,让种子生产经营者熟练掌握网上备案知识和备案操作流程;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生产经销商开展“一对一”现场备案指导,现场下载用户端,熟练掌握备案流程,现场扫描种子标签二维码快捷完成网上备案,或者通过群、微信群远程指导用户正确上传品种备案信息资料;三是在种子经销门店张贴备案指导说明或备案流程图,方便备案主体对照流程图进行操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种子管理部门要明确备案要求,做到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农作物备案并重,严格审查备案上传的附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及时驳回并写明理由.通过多种措施,在提高网上备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备案质量.

3.3 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种子管理执法部门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作为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之一,在种子生产销售的重点时节、重点领域,针对种子批发市场、集散地、乡镇门店开展“拉网”式的种子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种子经营主体是否网上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生产经营种子是否合法等,为种子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

3.4 强化案件查处,加大打击力度

《种子法》第八十条第五款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 000元以上20 000元以下罚款.对于未按规定备案的,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通过权力运行平台、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公开处罚结果,充分发挥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作用.

3.5 完善备案系统,提升备案效率

对于尚不完善、不能自动合并归类的备案管理系统,在进行经营不分装备案时,可指导用户每填写完一个品种信息立即进行保存,当所有需要备案的品种信息完善后再统一提交,备案品种就显示在同一张备案单上,这样就减少了备案单的数量,便于统计查找和市场监管.同时,种子管理部门要将备案系统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系统设计相关单位,以便了解备案系统存在的缺陷,进一步完善备案系统,提高系统运行的科学性、便捷性和可操作性.

4 结束语

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为建立完善的种子长效追溯机制、营造健康的种子市场秩序奠定了基础.通过网上备案,有效保护了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需要种子管理者、种子生产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共同努力,着力构建良好的种子市场环境,为粮食稳定增产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 1 ] 张磊.盐城市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网上

备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种子世界,2017

(05):6-7.

[ 2 ] 姚静.芮城县种子经营备案中存在的问

题及对策[J].种子世界,2017(12):5-6.

(收稿日期:2018-07-16)

经营论文参考资料:

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论文

企业经营管理论文

媒介经营和管理论文

连锁经营管理毕业论文

连锁经营论文

连锁经营管理论文

汇总:上文是一篇大学硕士与经营本科经营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优秀学术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关于免费教你怎么写种子生产和备案和经营方面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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