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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方面有关在职毕业论文范文 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等3则有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食品药品范文 类别:毕业论文 2024-04-19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等3则》

本文是食品药品方面有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类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下同)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组织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核,并取得《证明》.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试,并获取《证明》.

《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五条: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食品经营业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优先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条件承诺制”,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可先行申请办理许可等事项.但应在取得许可后一年内通过全省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取得《证明》.

第六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核题库,制定每年继续教育内容实施指导意见,对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工作和履行情况负责监督、指导.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考核工作.

第七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提供政策宣传、培训指引和考试等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

第八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全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员档案数据库,并纳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第二章:设置要求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熟悉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应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职员工,工作原则性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生产单位:

1.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白酒、食用植物油、大米、肉制品、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中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2.其他食品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食品经营单位:

1.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餐饮连锁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连锁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连锁超市及总部等)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生变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名单.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拟订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单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要求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

(四)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五)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对不合格食品召回;

(六)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管理;

(七)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八)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九)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还应定期全面汇总本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召开食品安全分析会和年度食品安全自查、回顾分析会,查找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食品生产记录,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记录、投料使用记录、成品检验及出库记录、销售台账等;定期组织企业开展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审工作; 参与食品出厂后的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管理; 定期或根据实际情况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汇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提示食品安全信息; 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

1.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的批准;

2.关键物料供应商的审核和批准;

3.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

4.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

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合格的批准;

6.食品成品放行的批准(放行标准包括该批产品实际生产工艺和配方与已备案的工艺和配方一致;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生产、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完整;成品检验合格且记录真实、完整;不存在其它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7.批生产记录的批准;

8.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十)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依照规定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

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现本单位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有权向监管部门反映或.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应当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第四章:培训和考试管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二)食品安全职业道德规范;

(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

(四)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技能;

(五)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七)其它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八条:报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人员根据单位类型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可自行完成考前培训,也可选择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关考前培训辅导.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在线方式.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高、中、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分别不少于8学时、6学时和4学时.

第二十一条: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其《证明》视为自动失效,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考试.

第二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或指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社会机构具体承担食品管理安全员的考试和每年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含继续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设置条件:

(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有从事培训活动的业务范围;

(二)4名以上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学历和管理经验的师资人员;

(三)具有相对固定的培训教室和保证教学正常开展的管理制度;

(四)严格遵循本办法规定的培训要求.

第二十四条:承担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设置条件:

(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法人资质证明;

(二)具有开展计算机网络在线考核所需的场所和设施;

(三)应具备对考试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并能实时上传至监管部门的设备设施.

(四)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含继续教育)的社会机构应当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开展培训,并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包括学员名单、培训日期、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教材、授课师资等内容,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

第二十六条:培训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师资应当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统一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开展授课.

第二十七条: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在教学过程中增加食品安全操作技能方面的现场模拟培训学时.

第二十八条: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的机构不得对有关工作进行再次委托.

第二十九条:培训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机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委托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一)招生信息夸大事实或者假借政府监管部门名义,误导学员的;

(二)未按照统一培训大纲规定的课程和学时要求组织培训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开展培训或考试工作的;

(四)机构评估培训效果或考试秩序较差的;

(五)一年累计接到三宗以上关于培训质量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

(六)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经核实情况属实的;

(七)核实有将培训业务进行再次委托行为的;

(八)其他影响培训和考试公正性、严肃性的情况.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设置、专业知识水平和日常履职等情况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第三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监管部门日常检查的随机监督抽查考核中不合格的,立即停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限期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

第三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结果,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第三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考核采取扣分制.扣分情况记入《证书》,一年内累计扣满10分的,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一)没有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分;

(二)未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或者没有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的,扣2分;

(三)没有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或健康档案的,扣1分;

(四)没有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扣2分;

(五)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不落实的,扣2分;

(六)不能提供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和评价的(包括检查计划、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行为的处理意见等),扣2分;

(七)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管理不落实的,扣2分;

(八)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不按要求报告的,扣2分;

(九)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故的扩大或情况恶化的,扣2分;

(十)不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本单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的,扣2分.

第三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进行处罚: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的;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抽查中考核达不到要求的;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不到位;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每年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施行之日起,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法〔2011〕129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企业职工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食堂指设于企业内部,供应内部职工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企业食堂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企业应承担企业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负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六条: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企业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员救治、卫生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企业开展传染病的防控.

第七条: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第一节:持证经营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企业申办企业食堂应当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申请人,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企业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并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得将企业食堂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经营,严禁社会经营单位将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

第十条:《食品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企业食堂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一条:企业食堂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经营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超期限经营.

第十二条:5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定等级应当达到B级以上(含B级).

第十三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流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采购查验、加工制作和贮存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关键岗位责任制度应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方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进货查验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专间(备餐间)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消毒保洁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食品贮存岗位责任及操作流程等制度.

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及操作流程应上墙张贴在相应岗位区域.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按规定要求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食堂应当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团队负责人应为专职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相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企业食堂应当配备专职的高级或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其它企业食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食品安全管理员.

社会经营的企业食堂,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分别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五条:企业和食堂经营者应赋予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应的权责,确保其能够完全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日实施对人员健康状况、当日食品采购查验以及食品加工制作等情况管理控制.

企业分管食堂的负责人应当至少每月组织并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并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和参加一次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评价.

企业应当建立检查评价记录.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企业及食堂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必要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全省统一格式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企业食堂应当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以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目录》所列等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八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每年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企业或食堂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档案.

第二节:场所与设备设施

第十九条:企业食堂食品处理区应当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在存放、运输、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材质或颜色不同进行区分.

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业食堂在施工前应当将建筑设计图纸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规范性审查.

第二十条:企业食堂的备餐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专用操作场所或专间的要求设置.

第二十一条:从供餐单位统一订餐的企业食堂需现场进行分餐的,其分餐场所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食品加工的工用具、存贮设备设施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工用具及容器宜通过形状、材质、颜色区分,做到标识明显、定位存放.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当专用.

第二十三条:企业食堂餐饮具消毒应当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于因材质或大小原因无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

采用化学方式消毒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足够的水池,严格执行并落实消毒液浓度、浸泡时间及冲洗等要求.

食品药品论文参考资料:

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论文

食品营养论文

食品营养学论文

药品质量管理论文

食品和健康论文

食品安全论文2000字

综上而言:上述文章是关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方面的相关大学硕士和食品药品本科毕业论文以及相关食品药品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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