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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论文范例 和中国保险监管历程和问题方面学士学位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发展历程范文 类别:专科论文 2024-02-12

《中国保险监管历程和问题》

该文是发展历程学士学位论文范文跟保险监管和发展历程和问题对策相关专升本论文范文。

【摘 要】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效率与效果涉及到到多方面的利益,我国保险业近几年发展迅速,对保险监管需求日益加强.本文通过简单叙述我国保险监管的发展历程,结合市场和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分析我国保险监管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借鉴国际上保险业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日本、德国等保险监管经验,提出问题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够提高我国的保险监管的效率与质量.

【关键词】保险监管 偿付能力 监管效率

一、保险监管的含义

保险监管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狭义的保险监管是指国家政府单对保险行业的监督管理,国家依法设立机构依法管理保险市场,确保保险经营者的稳健经营和保险市场规范运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广义的保险监指的监管主体不单是政府,也包括社会组织、保险协会以及保险机构自身的监督管理.

保险监管的内容十分广泛复杂,各国有侧重点,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的监管主要包括保险组织监管、业务监管、保险财务监管以及保险中介人等方面的监管.保险行业提供的特殊的服务商品,监管也具有特殊性,各国监管重点有差别,主要由以下几种:第一是监管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确保保险机构有足够的资金偿付相应的款项;第二是维护市场的公平与公正,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合理配置资源,第三就是引导保险资金的合理流向,保证资金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的为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

我国的《保险法》中对于保险监管有专门的规定:保险监管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原则,对保险业实行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SI)成立于1994年,帮助指导各国建立起高水平和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促进各国保险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制定颁布的《保险监管核心原则》对成员国的保险监管有指导意义,明确规定了一般原则、公司的管理原则、审慎原则、资产监管标准、负债监管标准、资本充足和偿付能力要求等.

二、我国保险监管的发展历程

本节叙述新国成立以后,我国保险监管发展历程.根据保险监管的目标原则以及自身的发展历程特点,我们把保险监管分为五个发展阶段.

(一)萌芽起步时期(1949~1979)

新中国成立前三十年,我国的保险业是国营的,1949年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保险公司的产权都收归国有,后来“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曾一度停办保险业.这一段时期的保险监管主要是由政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监管,监管的内容也主要是保险业的实施情况和费率.

(二)探索恢复时期(1980~1995)

改革开放后,我国保险业恢复经营,虽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占据垄断地位,但是这个市场已经悄然发生改变,我们实行改革开放,市场主体增多,外国保险机构在本土设立经营,例如1992年第一家外国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走出去一大步,这段时间保险机构纷纷成立,市场上数量增多.

这段时期保险监管主要内容就是审批保险机构的设立和保险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于审批行为有明显的行政干预,监管保险机构的经营行为主要是基本条款和强制费率,强调同一地区的费率必须一致.总结来说这段时期政府经营垄断为主、寡头竞争的市场格局下,保险监管带有行政手段的严格审批行为.

(三)过度发展阶段(1995~1998)

这段时期保险机构数量增多,股份制公司、合资保险公司以及外资保险公司纷纷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市场份额逐渐下降,市场的格局也发生了改变.国际外来保险公司带来了新的保险产品和销售理念,但当时的市场不够成熟完善,在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竞争中出现了大量问题,造成市场上的混乱.

立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制定一系列监管的法律法规,1995年,中国第一部《保险法》正式颁布,对保险经营规则和保险监管作了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先后发布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等一系列配套部门规章.这阶段保险监管内容主要有市场行为、偿付能力等方面.

(四)相对成熟阶段(1998~2005)

该时期市场上的保险机构数量多,市场的结构成多元化趋势发展.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成立,标志着我国进入分业监管新时期,保险监管机构更加专业化、法律化、技术性.

2001年《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对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及相关监管指标的规定;2002年我国加入WTO,为适应形势要求,我国对《保险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这段时期监管侧重于构建偿付能力体系,完善保险责任金的提取结存方案.

(五)新时期(2005年至今)

该时期保险业迅速发展.保费从2005年4927.3亿元到2016年近3.1万亿元,年均增长43.3%,远高于GDP增速,市场主体呈更加多极化方向发展,资产量剧增,社会影响力加强,加强国际交流,主体机构竞争多样化,注重对自身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创新.保险监管朝着国际化方向,监管学习国际上的模式,如对即偿付能力监管、公司治理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兼具中国国情的保险监管体系,并把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行为纳入监管体系.

三、我国保险监管体系问题分析

(一)我国保险监管法律体系还不健全

我国较早就制定《保险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了相对完善法律框架,然法律仍存在诸多漏洞和空白,主要表现在:一是保险新领域还存在法律空白,例如互联网与保险结合产生诸多的新的领域,产生了诸多的问题;二是部分保险法规条款滞后,明显不符合当今环境,如设定的处罚金额过低,违法成本低,没有起到威慑作用;三是保险与多学科具有交叉重合,如何有效监管,法律尚未明确;四是我国部分保险法规并未与国际同步,部分有抵抗冲突,国际化受阻.

(二)注重强调分业监管,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

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然当前金融业务错综复杂,相互交织渗透,交集重合趋势渐强,大金融公司机构朝着混业经营和集团化发展,单一严格的分业监管已然不适应形式的发展、市场规律,造成的监管效率低下和监管真空.

(三)偿付能力的监管重视度不够

现阶段监管注重监管市场行为,如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对保险经营的内容、保险产品、保险费率以及对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都有严格的界定限制和监,却忽视对偿付能力的有效监管,造成保险公司不注重“质”而看重“量”,不注重创新,效益低下.我国目前的偿付能力体系构建不健全,相对应配套法律法规还未齐全,执行偿付能力监管条件不足,所以为了防范风险倾向于“堵”,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如公司之间的合并、并购重组没有成熟的监管经验.

(四)行业自律监督协会和社会监督力不足

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管单依靠保监会,没有建立起多层次的监管体系.那些保险业发达,监管体系成熟的国家,类似于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力量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有着深远的影响力,而我国的行业自律组织发挥的作用有限,可能我国保险业起步晚、不成熟,与国际上还有重大差距.如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社会力量也是我们努力方向.

(五)过度注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保险市场的活力

为了保证市场的稳定,而严格限制各种要素的流动,保险资金无法得到最有的配置,表面上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保险基本条款、保险费率等进行严格的限制,但是种种的限制条件下,效益低下的保险公司容易造成偿付能力不足,同时也损害了市场机制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损害了市场的活力,不利于保险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国际上发达国家保险监管的介绍

(一)英国

英国尊崇自由主义,实行宽松监管模式,注重对偿付能力的监管,有健全完善的监管体系;1998年前英国实行的分业监管,随后为适应混业经营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设立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实行混业监管;英国保险监管主体一大特点,就是在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中更偏重于行业自律,以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来促成良好的保险市场自我约束氛围.

(二)美国

美国保险保险业发达、监管完善,有着双重监管机制—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和州保险监管机构;设有非政府性质的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制定示范性保险监管法规供各州保险监管机构参考,同时协调各州保险监管的统一发展.21世纪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美国保险监管适应形势的变化,其构建了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如构建市场行为监管、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偿付能力监管的“三支柱”保险监管制度体系.

(三)日本、德国

德国监管全面、效果显著.政府设立金融监管局,实行混业监管;同时德国重视外部监管监督力量,设立第三方如经济审计师协会类似的机构以用来加强保险监管力量.

日本实行严格的监管模式,注重经营行为的监管,初始忽视偿付能力的监管,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保险监管的国际化也促使日本当局调整其保险监管策略,重视对偿付能力的监管,保险企业的信息披露机制也在不断的强化和完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正在从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转变.

五、建议与对策

(一)加快完善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

强调依法治国,依法监管,需构建完善的保险监管的法律体系,让保险监管做到有法可依,与时俱进修订部分法规条款,减少法律空白区;加强会计核算制度和产权明晰,防止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损害企业长期发展.

(二)借鉴英国的行业自律机制以及德国的注重外部力量监督管理

如何提高行业自律协会组织监管作用成为一个突破点,构建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可以通过立法授予自律协会一定的权利,提高它们的地位和威望,有更强的约束力;引入独立的审计机构,构建第三方的约束力,定期向社会披露信息,提高信息的可信度,形成社会监督力量.

(三)信息的不对称抑制了有效的监管,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减少因信息失真失明导致的市场机制传到失灵引起安全隐患

首先积极鼓励保险公司主动披露自己的真实信息,对那些隐瞒和披露虚假信息予以严惩;减少保险中介制度漏洞和不合理之处,降低投诉率,增加消费者满意度,如提高保险中介服务质量,加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保险人与投保人传递真实信息,建立起有强约束力的监管机制.

(四)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

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一行三行要加强协同监管,不能盲目单独作战,国际上多数国家设立类似于金融服务局的部门综合管理,内部在设立分部门进行日常的专门管理,既可以总揽全局,又可以分类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臃肿的机构重叠和杜绝监管的空白地带.保险监管部门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实融业的整体公共政策目标.

(五)转向以偿付能力为主的监管方式,逐步减轻对市场行为的监管

以偿付能力方向的监管成为一个趋势,推进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需做到:一是保险公司披露信息,增加透明度,公开化,建立动态信息管理检测平台;二是建立偿付能力的预警机制,划出资本安全红线,通过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慎管理,有助于监管机构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偿付能力以及负债等多方面的情况,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建立健全配套偿付能力监管的法律法规.

保险监管是一项复杂的长期过程,必须依据本国的国情和自身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借鉴,切不能盲目全盘照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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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论文参考资料:

该文汇总:该文是一篇关于对写作保险监管和发展历程和问题对策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发展历程本科毕业论文发展历程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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