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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信托范文 类别:职称论文 2024-01-25

《家族信托助分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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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48 亿美元身价位居香港富豪榜第五位的刘銮雄为防日后夺产纠纷,设计了复杂的家族信托计划,并预留出百亿资金给儿子刘鸣炜与甘比.

文·李魏

日前,香港富豪刘銮雄先生(下称刘先生)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声明》,宣布与相伴16 年的吕丽君(下称吕女士)分手.此事在网络上引发了诸多讨论,究其原因,一是豪门新闻博眼球,二是《声明》表述中确有许多值得思考之处.

撇去新闻娱乐性的一面,刘先生的《声明》措辞较为严谨,考虑基本周全,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前任女友吕女士的非婚姻伴侣关系等均有清晰阐述.虽未有更详尽的细节透露,但已足以对外界容易误解、炒作的问题给予了澄清.《声明》发出后,接着媒体又爆出刘先生已与现任女友陈凯韵(又名:甘比,下称陈女士)于2016 年11 月18 日申请注册结婚的消息.短短几日,刘先生不仅成功地与前任女友撇清关系,还办理了第二次结婚手续(据悉,刘先生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后,长期处于未婚状态).

香港富豪的财富规划

华人置业(0127) 前主席刘銮雄于1980 年,入主华人置业(“华置”),并且由“华置”出面将原有的母公司爱美高私有化后,逐步巩固持股股权.2013 年的重组持股,刘先生将2006 年分散由他已故母亲叶淑婉多个家族信托所持股权,重新归一.刘先生将原由GZ Trust 持有、将74.99% 华置股权的BVI 公司Solar Bright,于2013 年6 月28 日重新归入他名下后,再转入新的信托公司Alto Trust(见图一),直到2014年3 月14 日提出辞任华置职务同日,他首次在港交所(388)股权披露权益网页申报时,披露4 名未满18 岁的子女权益(新增刘仲学).资料显示,刘仲学为刘先生女友“甘比”的儿子.

除上述外,2015 年以148 亿美元身价位居香港富豪榜第五位的刘銮雄为防日后夺产纠纷,已设计了复杂的家族信托计划,并预留出百亿给儿子刘鸣炜与陈女士(甘比).

刘先生之所以能如此“潇洒”地与前女友撇清关系,且不担心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是借助了家族信托的特殊安排,值得境内高净值人士学习和借鉴.为了让大家深入了解家族信托的作用,笔者就以刘先生事件中所涉事项,结合中国内地的法律规定,为读者深入解读家族信托的作用.

家族信托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无论是内地还是香港,如果没有恰当的安排,豪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都容易出现问题.根据《声明》,刘先生与吕女士所生的子女均由吕女士抚养,刘先生负责支付抚养费等开支,在两位子女成年之前,吕女士必然承担监护人职责,可以直接支配刘先生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假如吕女士将费用挪作他用,或者在接收刘先生支付的抚养费后,不配合刘先生对子女的探视,刘先生将无从制约.(此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是否通过家族信托,不得而知).

假设刘先生在内地生活,根据内地的信托法规定,刘先生也可以通过家族信托对抚养费进行保护和管理.比如刘先生在家族信托律师的帮助下,设计一个合适的家族信托架构,挑选专业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两位子女设为受益人,吕女士作为监护人和抚养费使用人,另外还可以委托专业人士担任监察人,设立一份子女抚养家族信托.在信托文件中,可以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时间、方式、条件以及信托的解除、终止、监管、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以及信托终止时的财产归属等作出详细的约定.经过这样的安排,既能预防吕女士擅自挥霍抚养费,又能防止吕女士对刘先生的合理探视要求不予配合,还能在吕女士在监护不力造成子女严重伤害时,夺其监护权,收回剩余款项.同时,通过家族信托隔离后的抚养费,将不受刘先生、吕女士个人债务、婚变、去世的影响,可让两位子女得到持续的保障.

继承问题也能通过家族信托解决

刘先生生于香港,现年66 岁的他身患重疾,身体虚弱,说话能力已出现问题,且每周还需洗肾3~4次,遗产继承安排迫在眉睫.

刘先生作为知名富豪,将如何避免因继承导致的家人争产以及财产外流呢?如前所述,刘先生的财产早已设立家族信托.那么,此时刘先生的财产是否还是“遗产”呢?其与常规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又将有何不同呢?《声明》中未提及子女及吕女士如何“继承”相关财产.吕女士作为子女的母亲,似乎可以通过子女的监护关系顺利“继承”刘先生的巨额财产中的一部分,并在未成年子女抚养中实际掌控这笔财产.有消息称,吕女士聘请了律师打算参与争产大战,但同时又担心其无法胜诉.为何吕女士对尚未发生的争产大战没有信心呢?

以上问题,都绕不开家族信托.设立信托后的财产,是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因此刘先生的财产一经设立家族信托,已经不再是“遗产”,不会出现继承的问题,从而也无须担心争产大战.吕女士之所以表示无法赢得争产大战,其原因在于她知道刘先生的财产已经设立家族信托,实现了财产隔离,是对此无可奈何的一种表现.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弊端

依据中国内地相关法律,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实行法定继承,通常由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对遗产实行平均分配.对于高净值人士而言,法定继承是造成家族资产外流最常见的原因.

举例说明:朱总有一位年轻的太太(简称朱太),两人婚后不久育有一子.朱总因病突然去世时父母健在,儿子才2 岁,朱总留下了20 亿元的个人遗产生前未作任何安排.按照内地的继承法规定,此笔遗产将按朱父5 亿、朱母5 亿、朱太5 亿、儿子5 亿来进行分配.朱总去世后没几年,朱太就带着儿子改嫁他人,作为儿子的法定监护人,朱太再婚带走了10 亿元.朱太再婚后,朱先生父母相继过世,此时,朱总儿子(代位继承)和朱总弟弟各分得5 亿元,当然,朱总儿子再次继承的5 亿元仍然由朱太控制.也就是说,朱太实际分得和控制了朱总遗产达15 亿元.

法定继承可能导致财产外流,但遗嘱继承同样存在很大的变数.根据内地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有以下问题:第一、遗嘱可指定继承人,且可以将配偶排除在外,但只对个人财产有效;第二、遗嘱书写方便,可以随意变更,导致一些被继承人在生前被胁迫、诱骗下违背真实意愿频繁修改遗嘱;第三、遗嘱内容与实际行为不一致的,视作遗嘱内容被撤销,造成遗嘱作用减弱;第四,未成年子女继承的财产实际是由监护人控制,导致财产被侵占情况严重.而且,遗嘱作为一种身后才生效的财产安排,很难保证后人不会因为争产出现亲人反目.

家族信托传承财产没有后顾之忧

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相比,家族信托能够提供最为彻底的解决方案.以朱总为例,如果朱总生前设立家族信托对个人所有的20 亿元财产进行了安排保护,在其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将无权要求按照继承法继承财产,所有的受益人将按照朱总的意愿来指定,不会造成财产外流,不用担心儿子因年幼财产被监护人控制,也不用担心儿子太过年轻,拥有过多财产带来的种种风险.

前文中香港富豪刘先生就是通过家族信托对巨额财产进行了保护,并在他认为必要的时候,随时可以轻松地将吕女士排除在受益人之外,从而不必担心财产被吕女士控制和挪用.

婚前家族信托只寻真爱

刘先生在身患重疾的情况下,视年轻的陈女士为真爱与其结婚,难道就不担心真心错付?不必担心.刘先生早已将家族财富设立了家族信托,进行了隔离保护,除非刘先生愿意主动给予,否则陈女士很难通过传统的离婚争产或者法定继承方式,从刘先生处获取巨额利益.

这对高净值单身人士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内地婚姻法规定,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永远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姻法又规定,婚前财产在婚后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与对方分割.当下大部分高净值人士的主要财产都离不开股票、公司股权或其他投资性产品,假如离婚,婚后投资收益都要分割一半给配偶.如果去世,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将继承相当高比例的遗产,因而就有一些抱有走捷径发财梦的人对婚姻进行了利用.

根据内地信托法规定,高净值人士在婚前可以委托律师单方设立家族信托,将财产和将来婚后的收益均放入信托架构中进行保护.未来无论是离婚、去世,财产都是按照您的意愿进行分配.如果出现配偶不忠,您完全可以随时把配偶从受益人中剔除,不用担心财产失控的情况发生.

家族信托助力家族传承

虽然刘先生身患重疾,但也毋需对家族传承有丝毫担心,还能抽出精力登报与前女友撇清关系.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刘先生选择了家族信托助力家族传承.

内地法律也保护家族信托的合法有效性.家族创始人在生前将家族财富放入家族信托之中,利用家族信托在委托人去世后依然合法有效的特殊规定,家族创始人的意愿将通过家族信托一直延续下去,要求受托人和子孙后代按照自己的意愿管理和享有家族资产,并通过监察人进行监督,如果受托人及受益人违反委托人生前的意愿,可以对受托人进行更换,对受益人进行变更或调整受益份额,从而让子孙后代在家族创始人意愿的指引下,实现家族财富世代传承,避免因继承人的个人债务、离婚分产、遗产继承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财富传承.

财富管理需要智慧.我们往往只关注“豪门恩怨”的表象,没有深入了解事件的本质.当了解了家族信托等财富管理工具之后,或许我们就可以透过表象看到事件的本质.

作者系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深圳财富保护传承法律部主任、盈科全国家族信托中心主任兼首席律师

信托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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