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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与方面自考毕业论文范文 与我和TheScarletLetter的未了情类论文范文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我与范文 类别:毕业论文 2024-02-20

《我和TheScarletLetter的未了情》

该文是我与类在职研究生论文范文与TheScarletLetter和未了情方面论文范文文献。

2011年初,天舒儿诚邀我一起访问香港中文大学,承东道主盛情款待,假座酒楼设宴为天舒饯行,不消说,我叨陪末座.中外教授荟萃一堂,正在觥筹交错之间,我身边手机突兀响了,原来夫人从泸寓打来长途电话,说:中南博集天卷编辑部薛婷电告,要出版由王蒙与国家教育部推荐成长必读、权威定本的中外文学经典丛书,拙译《瓦尔登湖》《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嘉莉妹妹》《珍妮姑娘》《美国悲剧》五大部约三百万字一揽子被列入出书规划.接听后,说实话,我心里倒也十分淡然.反正在此之前,拙译如此这般收入诸如《世界文学名著文库》《名家名译?插图本?外国名著丛书》《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世界文学名著典藏本》等丛书,早已数见不鲜.未几收到已出版样书一看,果然印制精美大方,令人爱不忍释.扉页后一整页刊出译者简介、近影与译著一览,对译者如此尊重,倒是当下所罕见.没承望美中不足的,说我译著中还有《红字》——究竟是笔误,还是印误?不得而知.如今,书已经出了,有的还印了第二版,要改正都来不及.至于移译不移译此书,我从未向任何人念叨过.我暗自纳闷,有关编辑恁地如此信息灵通?!于是,我心里老是纠结,深恐以讹传讹,难免有负面影响.我左思右想了好长好长时间,到末了儿自我调侃说,得了,这可真的是歪打正着,一瞬间勾起了六十六年前一段小小不言的书缘.就这么着,我便有了一不做,二不休的念头,心想反正读过原版英文书,至今依稀记得,莫如全文译出,了却夙愿.余外,还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挚友,不知怎的闻讯后都给我老译匠壮胆鼓气,无形中使我信心徒增(不过,行文至此,恕我赘言,此书坊间已有不少中译本,要不是歪打正着,说实话,原本无意再译).

“红字”的始作俑者,今不可考,但由来已久,都说始自上个世纪40年代、80年代初侍桁译本(但霍桑为该本亲撰的前言《海关》一文,以及第二版序言,亦即最棘手的三万八千余字,均未译出,译序、译后记全没有).不过上述说法,我认为不太靠谱.记得抗战胜利后,从商务印书馆于1930年代刊印的一套《世界传奇名著》(World Famous Fiction)里头(如果记忆有错,也可能是商务印书馆的《万有文库》),我见到过有一本书是大名鼎鼎的傅东华先生译的《猩红文》.由于书名译得好怪,我还翻阅过,傅东华的小三十二开本,大约四五万字,只是个节译改写本,姑且搁下不谈也罢.

至于侍桁,亦即韩侍桁,是地地道道的老上海文化人——作家、翻译家、编辑兼出版家,1970年代初在市外文翻译组我们常见面.韩老原籍天津,我早岁在天津做过外文工作,两人一扯到天津卫、八国租借地,有时倒是越扯越投契.

至于“红字”,当初我单凭直觉就感到八成脱胎于日译本书名.我早年虽然学过日文,但仍不敢妄断,于是向深谙日文的专家求证,承杰出翻译家陆求实先生在百忙之中告知:富永德磨(牧师)于1903年率先将霍桑这部杰作推出日译本《绯文字》,由东文馆刊行.迄至今日,已有佐藤清等十三人翻译出版过《绯文字》,其中只有神芳郎的日译本书名依据英语发音用日本假名表达《スカーレット?レター》(精华堂,1923年版),以及八木敏雄的《绯文字》(岩波文库,2003年版),这两种才是全译本(包括作者亲撰的前言《海关》一文等).不难看出“红字”果然照着日译本书名在依样画葫芦了.

据说后来许多中译本跟风,纷纷冠名“红字”.有的人居然亦步亦趋,还说什么约定俗成、积重难返啦.殊不知好多主讲外国文学教授兼资深翻译家对书名“红字”,都不约而同地觉得怪别扭,好像总有一点儿文不切题、书名离谱的味道.一句话,“红字”简则简矣,但有致命伤:不精确、违背原意.

《榖梁传?桓公二年》:“孔子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名从主人”素称我国文学翻译界遵循的基本原则.那就先按原著英文书名说起:Scarlet一词专指“猩红色”,而不是别的红色,Letter一词释义中第一条即“字母”.大凡认真研读过原著的人,不消说,更是一目了然.要是Scarlet可译成“红”,医学名词Scarlet Fever莫非也可译成“红烧”,而不是“猩红热”——那不大出洋相才怪呢!如果“红字”再返回来译成英文“The Red Word”,岂不是又与原著英文书名天差地远吗?!再有,汉语中的“红”范围极广,信手拈来,就有粉红、大红、火红、鲜红、殷红、绛红、淡红、洋红、橘红、桃红、通红、血红、枣红、紫红、深红、绯红……独独以“红”一字来概括,便有“大而化之”的诟病.至于汉语中的“字”与词(也称单词)相通,词是汉语里最小的、可以自由运用单位,根本不可能有“字母”的意思.因此,倘若译成“红字”中的“字”,与英文Letter(字母)相比,两者何啻天壤之别?!

一言以蔽之,汉语是表意文字,用符号来表示词或词素的文字,具有会意、表音、象形诸多特征,内涵极其丰赡.而英文则是表音文字,亦即拼音文字,是用字母来表示语音的文字.显而易见,中英两国语言文字,乃至表达方式迥然有异,但也不可否认,两者各有千秋,说到底,这是最起码的常识.译者首先对中英两国语言文化差异要有充分认知与感悟,切莫掉以轻心,认真记取“连个书名都译不好,遑论其他”的批评,不为行家乃至美国友人——有的还是汉学家——哂笑.

为了检验以上述评是否公允确当起见,不妨略其笔墨,引经据典,进一步加以考察.The Scarlet Letter这个条目,在学贯中西的梁实秋先生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辞典》里译为《猩红A字》,不消说,稍有微瑕,但在Letter条目释义中第一条则是“字母”,那——就算瑕不掩瑜也罢.令人欣慰的是,唯独复旦大学杰出教授陆谷孙兄主编《英汉大词典》与《新英汉词典》(上海译文出版社刊行)均译为《猩红A字母》——才是精确贴切、不爽分毫的汉译书名.想当年,谷孙兄主编《英汉大词典》上册甫一问世,即被海内外学界誉称“半部英汉定天下”,稍后被联合国确定为适用于国际交流的英汉词典楷模,其权威性毋庸置疑.

还有,我觉得,书名中“A字母”——万万不可小觑,断断乎不能简化掉.不论霍桑创作初衷也好,还是批评家条分缕析也好,正是这个“A字母”给予读者能展开无限想像的空间,可引发出以下“Able”(有才干的)、“Admirable”(令人敬佩)、“Advance”(前进、先行)、“Angel”(天使)、“Amiable”(和蔼可亲)、“Amicable”(友好)、“Amorous”(爱情)……说不尽、道不完的积极涵意.由此足见,霍桑真不愧为享有世界声誉的现代派文学中象征主义的先驱.

我发觉,尽管A字母在历史语境中的原意是“通奸”,但霍桑在字里行间从未公开亮明过——恰好相反,他通过小说里人物的口吻,让它从贬义词转换成了褒义词——可真是了不起.难怪英国马库斯?坎利夫教授(Marcus Cunliff)在《美国文学》一书中称赞“赫丝黛胸前佩戴的符号A字母已是霍桑的神来之笔”.至此,霍桑好像意犹未尽,让这个猩红A字母不仅在年轻牧师胸口刻下印痕,还在新英格兰黑黝黝的夜空忽闪忽现,就这么着给读者留下越发挥之不去的印象.

末了,读者诸君不妨回过头来,再细读一下霍桑的“夫子自道”,亦即作者为本书亲撰的前言《海关》一文,也不妨看看以下摘录的引文——

……这块猩红色的破布——由于长年累月佩戴与亵渎圣物的虫蛀,把它糟蹋得简直成了一块破抹布——经过仔细察看,好像呈现一个字母的形状:大写的A字母……字母每一边长度恰好是三又四分之一英寸……我目不转睛地盯住那个古老的猩红色A字母.不消说,它这里含有深奥莫测的意义,很值得推敲琢磨来着.……

既然我对这个故事(《猩红A字母》)修饰加工过,故事中人物的思想动机和模式都是我想像出来的,千万不要认为:我自始至终将自己局限于老稽查官(皮尤先生)所写的六七大页书写纸材料范围以内.恰好相反,在这些方面,我一任自由发挥;仿佛所有情节几乎或者完全不受制约,通通是我自己杜撰出来的.我要力争故事梗概的完整性.

明摆着作者本人一字字、一句句,早已说得何等清清楚楚,而且(在正文以外)还一而再、再而三地描写猩红A字母,可谓酣畅淋漓,几乎达到了极致.我认为,这才是言而有征的铁证,霍桑这部小说的汉译书名的确应为——《猩红A字母》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是19世纪美国著名浪漫主义小说家,也是美国象征主义小说、浪漫主义小说与心理分析小说的先驱者.在他丰富的文学遗产中最脍炙人口的,恐怕就数《猩红A字母》了.据悉,在美国,《猩红A字母》和霍桑差不多成了同义词.人们常说:没有《猩红A字母》就没有霍桑,没有霍桑同样也不会有《猩红A字母》.英国伦敦《大角星》(Arcturus)丛书2009年重版评介时说,此书于1850年问世时引起了轰动,至今仍然是美国虚构小说的一座里程碑.记得我访美期间,不论在哈佛最大的卫登纳图书馆也好,还是在马里兰大学等校图书馆也好,亲眼见到有关论述霍桑生平创作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在我国,霍桑也是广大读者与专家耳熟能详、颇为喜爱的美国小说家之一.是故,拙文自然而然也不必赘述,仅仅将边读边译时一些肤浅心得与感受,芹献读者与专家,以求匡正.

根据霍桑自述,远在二百二十多年前,他的先祖从英国移殖到新英格兰,世居马萨诸塞滨海小镇塞勒姆.他出身名门望族,不过后来家道中落.由于他的五世祖约翰?赫桑(Hathorne,时任法官)在审理臭名昭著的“驱巫案”中留下一大污点,给他的子孙的幼小心灵留下巨大伤痕.由此他愤然改姓“霍桑”(即在自己姓氏里加进字母W—Hawthorne),也许就在这个时候还萌生了日后口诛笔伐清教徒罪愆的心愿.当时新生的合众国还在草创时期,由于历史短浅,传统缺失,不消说,文化自觉尚在孕育中,新英格兰人们常常漂洋过海,前往英国与欧陆“朝圣”,访祖寻根.一言以蔽之,霍桑置身于毫无艺术氛围的偏僻小镇,委实无可师承,缺少借鉴,足见戛戛乎难哉.但是这时,霍桑却仍株守故园,大发思古之幽情,一门心思扑在“深挖清教徒时期历史传说”上.正如学者们所说,他“甚至于着了迷”.霍桑本人并不是清教徒,或许也不是虔诚的基教徒,但是基督教原罪、救赎、宿命论……再加上他的契友爱默生的超验论观点,对他的小说还是产生了相当显著的影响.

霍桑常说自己是个“讲故事的人”(storyteller),管自己所写的小说叫Romance(传奇、浪漫文学),也叫“心理故事”,声称“要向人性的深处开掘”.显而易见,霍桑比前辈作家更会巧妙地利用历史传奇和传统格式,特别擅长描写罪恶或灾难对于人物心理的影响,终于在表现心理的深度与强度上达到了极致.霍桑认为传奇故事不像写小说,首先要忠于他所谓的“人性的真”.他还在前言《海关》一文中言简意赅地写道:“介于真实世界和美妙仙境之间,真实与虚幻可以在这里相会.”依我看,这些话好像是领悟全书的一把钥匙.

其实,远在1837年,霍桑在《恩迪科特与红十字架》(Endicott and the Red Cross)里提到过,17世纪塞勒姆有过一位年轻貌美的女人,命中注定要在胸前长袍上佩戴一个大写A字母.殊不知这个迷途的女人对自己的丑事却满不在乎,反而把那个该死的标志用红布与金色的线精绣在胸前.因此,那个大写的A字为让人们一眼望去,俨如“令人可敬”(Admirable)之意,断断乎不表示她是个绯衣妇①.

说来也挺逗的,诸如此类的大写字母,在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确实有人佩戴过.据史书记载,曾用大写D字以代表“醉鬼”(Drunk),甚至用大写I字表示“”(Incest),几乎蔚然成风.以上这些历史细节,恰好给霍桑传奇小说提供了重要元素——寓意(moral)与素材(material).一句话,一个几乎完美的小说框架,亦即《猩红A字母》的雏形,显然已在酝酿中,后来完成的作品终于成为举世驰名的一部杰作.

说到底,霍桑所选取的素材,不外乎男欢女爱、儿女情长、恋情缠绵、难舍难分等内容,无论古今中外,俯拾皆是.说得高雅些,就是两心相悦,私恋、婚外恋,在如今女权主义者看来压根儿算不了什么,但在清教徒历史语境中却被视为洪水猛兽,凡是通奸都要受刑罚,而诸如此类题材,十之被炮制成不堪入目的低级读物,或者是所谓言情、小说、媚俗小说,到头来被无情的岁月所淘汰的何止千万.独独霍桑这部《猩红A字母》却别出心裁,娓娓动听地叙述了一个庄严而又悲惨的爱情故事,而且最令人震撼的是:一个猩红A字母,却凝聚了霍桑对理想与现实碰撞的沉思以及对善与恶、罪与罚的观照.

人们读着霍桑这部小说,常为女主人公赫丝黛?普丽思的命途多舛而激动不已,脑海里情不自禁浮现出另一个似曾相识的著名人物形象——安娜?卡列尼娜来.安娜?卡列尼娜与赫丝黛?普丽思这两个女人何其相似!(当然咯,笔者必须指出,她们俩所处的历史时代、社会文化及宗教等背景,毕竟还是迥然有异.)显然,美国多萝茜?米苏尔教授还是说到了点子上:她们俩同样生活得不愉快,同样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同样有一个并不好的结局.她们俩同样具有坚强、勇敢、大胆、美丽、高贵等诸多特征.不过话又说回来,似乎也未必全然相同:米苏尔教授读完《猩红A字母》后掩卷沉思,她的心中好像澎湃着一种悲悯之情,又像凝聚着一股愤怒的力量,在她胸中差点儿没给爆炸了!她说,这是在读另一部世界名著《安娜?卡列尼娜》时所没有的.

至于米苏尔教授对霍桑笔下三个主要人物的评析,倒是也不乏新意.她认为,如果说安娜背叛了一个政府、一种制度,那赫丝黛就是背叛了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如果说安娜留给我们的是一出爱情的悲剧,那赫丝黛所吟唱的则是一首人性的悲歌,一个是好似“壮烈”的死,一个是“苟且”的生.然而话又说回来,安娜之死,表明的是一个女人因情场失意,对社会绝望,而以死来寻求自我解脱——这种“宁为玉碎”的模式,断乎不会群起仿效.而赫丝黛则不然.虽说她的一生在失去了情人以后,似乎也无什么乐趣可言,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含垢忍辱地活着,究竟是为哪般——是对旧情的怀念?是为了心灵上的赎罪?还是以这么一种苟活的模式,向这个不合理的世界表示控诉与挑战?哪怕在她的“墓碑的黑底上镌刻着红色A字母”,是她表示最彻底的赎罪,还是最决绝的控诉和抗争?看来赫丝黛愿以终生“遭难”和“蒙耻”来时刻昭示世人们,难道这不是一种更具魅力的性格、更伟大的人性美、更彻底的背叛和抗争吗?

姑且就以死寻求自我解脱来说,安娜倒是酷肖赫丝黛的情人——年轻牧师狄姆斯泰(当然,笔者必须指出,也不可一概而论).霍桑偏偏选取这么一位具有神职身份的人充当这出悲剧的男主人公之一,足以表明作者对清教徒法规压抑人性、戕害生灵的罪愆充满了谴责和控诉.不管是让年轻牧师狄姆斯泰不断受到心灵上的折磨也好,还是选择乞求上帝的宽恕、心灵的解脱作为他的结局也好,霍桑虔诚的宗教信仰的倾向可谓纤毫毕露.不过,最末一场牧师告罪后猝死在刑台上,要解脱的,依然不是对赫丝黛的罪责,而是他自己心理上的沉疴.由此足见,霍桑是特别褒扬了赫丝黛的反抗精神,极力贬斥了狄姆斯泰的懦弱、虚假、伪善.当然,霍桑对狄姆斯泰一直被罪愆缠绵困扰的心理描写,其功力之高超,令人叹为观止.难怪美国批评家戴维?莱文(Did Levin)教授赞不绝口地说:“霍桑描写狄姆斯泰所表现的阴沉的见识,比陀思妥耶夫斯基还领先一步.”

余下的男主人公——赫丝黛的丧尽天良的丈夫罗杰?乞灵沃斯(Roger Chillingworth),说白了,是彻头彻尾的邪恶的象征,不仅畸形怪相,而且特别狡诈,不择手段地进行阴谋报复.作者一边对他充满鄙视和痛恨,一边又将他安排为受害者的身份,有时还不免流露出些许同情与仁慈的味道.就这么着,作者看在一个受害者角色的份上,让他的报复好歹得逞,但又按照一个虔诚的教徒的视角来考量,让他走火入魔,最终受到在郁郁中死灭的报应——此人堪称霍桑这篇声讨假恶丑的檄文中一个特大的被贬人物形象.

霍桑的《猩红A字母》问世后如何受到同时代以及后代文学界的推崇,只消从利昂?霍华德(Leon Howard)教授论及的以下实例中即可窥豹一斑了.

1850年8月,来自波士顿、纽约两大文学重镇名家雅集,他们热议:美国会不会产生像莎士比亚那么伟大的作家?殊不知写《白鲸记》(Moby Dick)的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作出的回应是:这样的作家在19世纪是小说家,而不是戏剧家,而且就“触及人生的丑恶面”与“揭发重大事实的稳健的疯狂性”来说,一定比莎士比亚更要痛快淋漓.如此这般的痛快淋漓,果然,几天后,他在霍桑的作品(即《猩红A字母》)中见到了.其实,梅尔维尔开始重写他的杰作《白鲸记》时,脑子里想的是莎士比亚悲剧,心里想模仿的却是霍桑“说实话”的态度.那时,梅尔维尔已在霍桑的作品中发现莎士比亚的特质,并对这种莎士比亚式的小说也有了新的独到之见.

以上两个启示对梅尔维尔产生极强烈的影响,难怪他后来撰文写道:“吸引我并使我入迷的,是霍桑作品中所表现的丑恶面.”乃至在《白鲸记》扉页上刊印:“谨以《白鲸记》献给霍桑,并对他的才华深表崇敬之忱.”令人震惊的是梅尔维尔竟然写道:“我会在离世时因为拜识了你而感到心满意足,死而无憾.”

在梅尔维尔的心目中,霍桑显然堪与莎士比亚并驾齐驱.我认为,梅尔维尔既有具体入微的感悟,又有惊人的先见之明,诚然,令人非常敬佩.不过话又说回来,莎士比亚毕竟是超越时空、“不朽的,属于一切时代”的伟大作家\[引自常与莎翁相提并论的本?琼森(Ben Johnson)的著名评语\],公认为几乎不可企及的顶巅.因此,霍桑果真能不能与莎士比亚相提并论,实在兹事体大,似乎很值得仔细推敲琢磨.得了,反正西谚说过: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哪怕这种说法备不住毫无可取之处).不过,走笔至此,我猛地想起,打从六十六年前初读霍桑这部杰作,直到耄耋执念全译竣事,仿佛觉得在我脑际始终萦绕不去的印象是:说到底,《猩红A字母》也许是美国文学中最早蜚声国际的一部艺术作品,毕竟戛戛独造,卓荦冠群.霍桑纵然把这个描写有关“人性脆弱和悲哀的故事”好歹讲完了,但我觉得他好像还是有点儿言有尽意无穷似的,留下来令人热议的问题何止千万?!既然如此,拙见倒是希望,广大读者在赏析霍桑这部杰作时,多长个心眼儿,要仔细揣摩方能透彻了解,又何尝不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呢!

①《新约?启示录》:巴比伦的卖淫妇身穿紫红色衣服,故称绯衣妇.

我与论文参考资料:

此文结束语:此文是关于经典我与专业范文可作为TheScarletLetter和未了情方面的大学硕士与本科毕业论文我与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论文写作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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