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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尖底瓶是一种温酒器类硕士毕业论文范文 跟尖底瓶是一种温酒器,不是用来汲水的方面论文写作技巧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尖底瓶是一种温酒器范文 类别:专科论文 2024-04-08

《尖底瓶是一种温酒器,不是用来汲水的》

本文是尖底瓶是一种温酒器类有关在职毕业论文范文和尖底瓶和汲水和酒器类论文写作技巧范文。

【按】尖底瓶是中国仰韶文化(公元前5000—前3000年)出土较多的一种器具,考古专家们多认为它是新石器时代的汲水工具,也有人认为是欹器或祭器.本文以同一文化源流的相关出土文物为依据,结合当时的生产、生活条件,从尖底瓶的形制、功能特点上对仰韶文化尖底瓶传统“汲水”功能说提出质疑,并以古文字与相关历史文献为依据,证明仰韶文化时期的尖底瓶应该是一种温器,更确切地说,某些容量较小的小口尖底瓶应当是温酒器.这一事实同时证明中国“酒”的最早起源在新石器时代.

对仰韶文化尖底瓶“汲水”功能的质疑

仰韶文化(公元前5000—前3000年)距今约5000—7000年,其出土的尖底瓶包括西安半坡、庙底沟、西王村、王湾、大河村等类型,向西包括马家窑类型.该类器皿出土数量之多令人惊讶,仅西安博物馆一处馆藏就有2 0 0多只.这说明仰韶文化的尖底瓶应属当时的日常生活用器.至于尖底瓶功能的认定,大体有“汲水器”(林耀华1984、孙长初2 0 0 6 ) 、“ 祭器” ( 苏秉琦1991)、“欹器”(孙霄1990)三种观点,这一争议一直延续了半个多世纪.

“欹器”说不能自圆的是时间条件:孔子的“中庸”概念创立于春秋时期,追溯其源头不过始自3000余年前周公的“中德”观念与史伯、晏婴的“和同”说(杨涯人2005).此前的仰韶文化尚没产生“中庸”的概念,因而不可能出现“欹器”.

大多数考古学家一直认定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是汲水的工具(图1).

这一推论受到三点质疑:

一、同类有侧耳的尖底瓶有大有小, 有的大到5 0 — 7 0 厘米(图2),甚至更大;有的小到10多厘米:

图3的漩涡尖底瓶为1 9 7 3年于青海大通县马家窑文化遗址出土的(距今5100—4700年),瓶高仅14.1厘米.同一时期已有容积较大的罐,先民仍用这样的小瓶作汲水工具是否可信?

如图4所示,尖底瓶汲水原理是这样的(图4):

尖底瓶的侧耳是支撑“ 汲水”工具的理据之一,但其前提是两只侧耳必须附在瓶身的上半部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尖底瓶灌水后重心向下,提吊过程中才不至于瓶口翻倒.可同一时期出土的器物中,很多侧耳却设在尖底瓶的中部甚至是下半部(图5 、图6 ) .根据重力原理, 这样的“汲水”工具即使是空瓶,重心也在瓶的上半部分,下吊时瓶口向下倾倒自是必然的结果.此有利于瓶口倾倒自然进水的推论,可问题是,尖底瓶的基本形制是下尖上圆, 加上厚实的瓶口,满灌后,重心必然在上半部分,向上提吊时如何能保证瓶口依旧向上?即使不满灌也很难保证瓶口不向下翻倒.有过用木桶汲井经验的人都知道,即使木桶有自身浮力,因提梁在上,晃动吊索,木桶仍能倾侧于水面.如果仰韶时期的尖底瓶真是汲水工具,何不将侧耳一律设于尖底瓶的肩部,这样岂不是更好地运用了重力,省却了不必要的麻烦?我想,仰韶文化有上千年的生产生活实践,先人未必如此不开心窍.

二、尖底瓶有侧耳,不妨可以支持“汲水”功能说,那么同一文化源出土的尖底瓶,尤其在仰韶文化晚期出土的尖底瓶大凡没有侧耳(图7),这应该是对“汲水”功能说的有力否定.

三、“井”的出现应该是中国农耕经济普及的象征,新石器时期尚基本处在渔猎经济时代,当时的黄河流域雨量充沛,先民们一般都是“择水而居”,应该还没有出现水井.

河姆渡文化是南方农耕文化的开始,当时已具备了杆阑式定居建筑,这恐怕尚是北方仰韶文化尚未经历的过程.

根据孙霄与赵建刚一系列的实物实证测试研究(孙霄、赵建刚1 9 8 8 ) , 尖底瓶“ 汲水”功能说不成立的观点应该有充分的理据.遗憾的是在2 0 0 1 年出版的某些初中一年级历史教科书中,相关内容依旧引导学生认同尖底瓶是“汲水”工具,中科院网站“中国科学史自然科学知识萌芽”主页上,也出现“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的小口尖底瓶是专门用来提水的容器,很符合力的平衡原理”的专文.这一先入为主、缺少科学依据的误导今天应该告一段落了.

仰韶文化尖底瓶功能探讨一、对尖底瓶形制的考察

无论是半坡出土还是庙底沟、西王村、王湾、大河村马家窑出土,尽管不同地点的尖底瓶口部形制略有不同,“但都具有宽肩、腹部斜收,尖底”的共同特点(孙长初2006),这应当是共识.

从形制上考察, 尖底瓶不具备专用“盛器”的特点,它没有平底,不可以放置.“盛器”功能早有同一时期的平底陶器担当.

瓶作“ 尖底” , 决定了它不同于平底器皿的特殊功能.自然,这种器皿也需要放置而保持不倒,唯一的可能是插在土里或灰堆等地方才能稳定.插入泥土的可能性不大,发挥不了其独特的功能.最合理的解释是插在火堆的灰烬里,也就是说,尖底瓶应该是当时的一种温器.

要证实这一推论的合理性,必须从当时黄河流域先民的居住条件谈起.新石器时期的北方先民一般都居住在半地窖似的窝棚内,尤其在秋冬季节,北方的气温无疑要低于南方,取暖在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这就是居所内必须设置的“ 火塘” 一类的设施,这种“火塘”在今天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所内依旧是必不可少的设施.

火塘不但是他们取暖的设施,也是日常烹饪煮水的地方,甚至是一家人聚会、待客活动的中心所在.本人在湘西、黔东南、皖南一带实地考察中发现,吊架于火塘之上或置于火堆灰烬中,用以直接烧烤的煲或罐大凡都是圆底或尖圆底, 道理很简单——增加受热的面积,同时可以在灰烬中保持稳定.

二、尖底瓶与甲骨文中的“酉”

说到这里,我们只能证明仰韶文化的尖底瓶只可能是一种温器,温水自不待言,但还不能解释高度只有十来厘米的尖底小瓶作为温器的合理性.为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古文字中进一步寻求答案.

中国最早的系统文字是甲骨文,甲骨文中最早的“酒”字写作“酉”:(图8)

许慎《说文解字》对“酉”的解释是“ 八月黍成, 可为酎酒”.甲骨文后期才将“酉”写作“酒”,甚至在金文时代,仍有一体将“ 酒” 写作“ 酉” :(图9)

至此, 我们不妨将甲骨文“酉”的字形与尖底瓶做一个比较:(图10)

不难看出, 甲骨文“ 酉”字的字形实乃仰韶文化尖底瓶的象形,舍此没有更好的解释.新石器时代的北方先民以尖底瓶盛酒,插于火塘中加温,这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温酒、煮酒是中国酒传统的饮用习惯, 殷商青铜器中的“角”、“斝”就是用以加热的酒具,西晋左思的《魏都赋》中有“温酎”一词(“酎”为重酿醇酒),唐白居易“问刘十九”诗中的“红泥小火炉”,也是为加热“绿蚁新醅酒”而备的,苏轼《赠岭上梅》中亦有“且趁青梅当煮酒”诗句.直到今天,广东梅州一带的客家酿酒,江浙一代的绍兴酒,福建、江西一带的“黄酒”,传统方法仍然是先温后饮,无一例外.如果肯定仰韶文化的小口尖底瓶是温酒器,那么所谓“ 祭器” 也就不言而喻了.

由此亦可证明, 中国的“酒”自新石器时代就已经诞生了,只不过那时候的酒并没有很高的烈度,充其量也不过像今天的醪糟、米酒之类,属于非蒸馏的低度酒.中国高度酒的产生尚待蒸流工具的发明与应用.

尖底瓶是一种温酒器论文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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