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筛选
分类筛选:

商标法相关参考文献格式范文 与论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现状方面电大毕业论文范文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商标法范文 类别:职称论文 2024-04-11

《论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现状》

本文是商标法相关论文写作技巧范文与驰名商标和法律保护和现状有关论文写作技巧范文。

摘 要: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发展迅速,各行各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目前关于驰名商标的法律建设还不完善,理论基础还不扎实,在实际操作中,也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本文重点研究我国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在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通过对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立法现状的进一步梳理.

中图分类号:D9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8)11-0265-01

一、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概述

驰名商标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而后,各国相序开展了对驰名商标保护的研究和法律体系的建立.我国关于驰名商标的研究起步较晚,2003年,我国正式发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这一概念才正式出现在市场上.

虽然公司产品声誉与驰名商标认定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必然的.即使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不意味着产品、服务声誉好,再出名的产品、服务也会爆出各种各样的丑闻;而即使产品、服务声誉好,也不一定为认定为“驰名商标”,还需要考虑社会公众知晓程度、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宣传范围等因素.总而言之,驰名商标,乃是为社会公众所广泛熟知的商标.

二、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现状

1963年,我国发布了《商标管理条例》,此条例的公布,是我国对商标进行管理的第一步.此后,我国关于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也在在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的完善中.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市场环境发生很大改变,旧的商标保护不再适应,此后,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随着全国经济一体化的加强,国际上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也在逐渐影响我国,1985年,《巴黎公约》对驰名商标的条文规定同样对我国产生法律效应,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也开始于世界接轨.2001年至2003年,我国对《商标法》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这三次修改有着本质的飞跃,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法律途径、认定程序都有了严格规定.但是不可否认,现有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建立健全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保护,是我国关于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理论研究成果的体现.目前而言,我国在驰名商标的理论研究上还有不足,商标的淡化理论研究没有找到本质,现有的商标法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要件规定中,仍然出现“误导公众”这样的词语,这很明显是商标混淆理论的要求.

三、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是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不完善.当下,对于驰名商标淡化研究相对减少,我国理论界也未对其作出明确界定.然而,在现实的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相关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学界的不足,也促进了商标淡化的保护,例如上海市出台的《上海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办法》.然而,相关的基础理论不明确,在法律的适用上,各地区的审判标准并未统一,导致同案不同判等现象频现,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司法公正.

二是驰名商标认定程序不严格.在我国,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只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司法和行政认定.在实际操作中,司法认定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才能资格进行认定,但是部分地区或者直辖市,基层人民法院法院也做出驰名商标认定的司法认定,这是不符合我国规定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程序,只能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进行的认定.因此,驰名商标在认定上只能看作案件的一个因素,而无法作为单独的司法程序进行操作.

三是权利预防保护制度缺失.权利预防制度主要通过注册来实现,在方法上设置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以此防御不法分子对驰名商标的淡化,注册联合商标保护模式,在定义上是指权利人在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在其经营范围内注册尽可能多的相近的商标,以防止别人有意模仿注册,其驰名商标就成为了主要商标,而注册的相似商标就成为了联合商标.举例说明,娃哈哈为驰名商标,权利人可以在工商部门再注册类似于哈哈娃、娃娃、哈哈娃等商标作为联合商标.

四、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完善路径

一是加强驰名商标淡化侵权行为的立法.反淡化理论已经很百年的历史,但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反淡化的相关法律,其定义、内涵都很模糊.因此,我国应该首先应该将反淡化的定义内涵在法律中明确,这有助于我国司法对淡化侵权行为案件的定性.

二是严格驰名商标认定程序.目前,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界定主要体现在《商标法》中,但是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其界定的内容原则性较强,内容比较模糊,只是统笼地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要求具有知名度、商标使用时间、宣传使用时间、受保护纪录等,我国应该在完善驰名商标的认度上下功夫,努力构建一个更加科学的认定标准体系,操作性强,审查制度严格,保证我国驰名商标在认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三是完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救济措施.驰名商标全力人可申请辅助性救济.在我国民事立法中,关于赔偿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对此可以借鉴参考,例如对受害方赔礼道歉、发出更正申明、恢复声誉等方式.在《商标法》中规定,侵权商标通过各种手段让消费者对驰名商标产生误解,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为淡化行为,驰名商标权人就可以申请停止侵权行为,防止侵权商品或服务再次进入市场,从而造成二次伤害.

结论

驰名商标是我国知识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其本质是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我国严厉打击市场中不正当竞争的体现.在对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现状分析时,指出了面对现实中的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基于混淆理论基础上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已不能完全应对,同时,本文还分析了驰名商标淡化理论的发展,以此为基础来完善驰名商标的反淡化制度,这对于维持产品或服务商业信誉、维护驰名商标显著性等都有很强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吴汉东:《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 2014年版.

[2]祝建军:《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规制》,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3]胡淑珠:《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4]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5]安青虎:《驰名商标和中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商务印书馆,2010年

商标法论文参考资料:

该文结束语:此文为一篇关于商标法方面的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驰名商标和法律保护和现状相关商标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

相关免费毕业论文范文

热门有关优秀论文题目选题

和你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