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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和我国艺术法教育的困境和出路--以美院毕业展抄袭为例有关论文如何写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教育范文 类别:硕士论文 2024-01-31

《我国艺术法教育的困境和出路--以美院毕业展抄袭为例》

该文是关于教育相关本科毕业论文范文跟出路和困境和国艺术法教育相关论文如何写。

■柏洪/四川美术学院

摘 要:对一年一度的高校美术学院毕业生作品展频频出现“抄袭”事件,本文探索艺术教育的困境与出路,主要提倡艺术法教学内容的构建和普及教育,培养艺术类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素养,为未来艺术市场的规范化和诚信建设培养后继人才.

关键词:艺术教育抄袭教学内容艺术法

艺术法是关于艺术品创作、销售、流传、展览和收藏等过程中就进出口、拍卖、保险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制定的专门性法律、法规.①我国近10年来在知识产权等艺术法的立法、司法和执法上的努力以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与美术作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共计42余部,对于艺术法律学者,他们或许也不熟悉甚至不了解还有这么多的法律法规.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艺术与法律,一个是感性本质,另一个是理性量化,两者之间的融合存在很大的难度,研究起来有很大的困难.

一、毕业展“抄袭”的原因

针对毕业展“抄袭”事件,我们得从三个方面来看:首先,我们得了解当代艺术的特殊性,当代艺术作品的形式本身在不断延伸,艺术的观念化、图像的拼贴复制等现挪用艺术手法的介入,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语境中,同一件作品、同一个样式、不同材质、相同的创意被不同的艺术家使用,表达的艺术思想和观念、承担的文化角色和功能都是不一样的.其次,“抄袭”在文字描述和图像呈现有很大的区别和不同,两者之间的融合存在很大的难度.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当代艺术作品通过图像的重置、拼贴、复制、组合等挪用艺术手法,重新表达新的观念、视角点等体现作品的“独创性”,这和《著作权法》中“独创性”在于保护的观念的呈现形式,而不是思想观念评判背道而驰.对此,笔者对于毕业生作品出现“抄袭”事件,提出六个原因:

(1)毕业生对艺术圈出现的最新动态、艺术史的发展脉络和现状不熟悉,在艺术知识结构体系上相对单一,思路不够开阔,毕业作品创作往往闭门造车,导致的图像重复.

(2)毕业生学术自制能力的匮乏.他们更多只是为了毕业,对毕业创作并未上升到学术诚信的高度上来.据一份针对美院学生的调查显示,55%的学生选择学习美术的目的为“升学更为容易”,仅有32%的学生是“出于对美术的兴趣”.②

(3)艺术创作环境的影响.国内很多当代艺术家,比如艾未未,据笔者不完全统计调查,其的艺术作品就达10件之多.而且“绘画的学习原本就是从临摹开始的,大学毕业只能是一个阶段性学习的结束,有些毕业生尚未有能力进行独立创作的能力.为了毕业创作顺利拿到,有些人只能铤而走险,借用他人的图式,对他人的作品进行二次加工.”③

(4)艺术法的普及教育不足.在我国的艺术院校里只有美院、中国传媒大学有艺术法硕士点,其他艺术院校理论系开设有艺术法相关课程.对于纯艺术生因注重艺术创作的培养,忽视了艺术法律的通识教学.

(5)艺术法研究及教学人才的匮乏.据统计,国内主要艺术法相关领域研究专家有郭玉军、刘双舟、林莉、裘安曼、周林、赵书波、宋震、王南凕、徐慧、孙中伟等.而且我国艺术法研究的成果几乎直接或间接的与以上学者的研究有关,青年一代还不能对艺术法研究做出自己的独立的探索和思考,真正潜心研究并能做出成果的不多,很多因为自己对艺术或法律其一的隔膜而中途放弃.

(6)从艺术法教材的选择来看,目前主要有周林的译著《艺术法概要》(2011年)和《艺术法:立法与实务》(2017年),徐慧的《艺术法基础》(2010年),赵书波的《美术作品作者财产权益保护研究》(2013年),宋震的《艺术法概论》(2017年)等.这几本教材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教材内容重复,案例陈旧,缺乏创新;二是相关教材内容编纂过于繁复;三是部分教材涉及到的美术作品介绍不足.而且艺术法律由于作为理性的学科,法律条款的法理解读和案例的陌生,对于美院学生上课难免缺少一定的互动性和吸引力.

二、毕业展“抄袭”的出路

随着艺术经济的繁荣发展,由于艺术法规及教育普及的脱轨,跟不上艺术市场的需求,导致“抄袭”频发.艺术法素养作为艺术从业者的基本要求,高校艺术法教育和人才培养成为当下迫切需.此外,艺术法常识课程的严重缺乏,导致艺术生很难理解法律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艺术人才缺乏艺术法综合素养,这也是我国艺术市场不规范、国际话语权不足、赝品充斥于间、诚信体制不健全等的重要原因.对此,针对以上六点原因,提出以下对策:

(1)针对纯艺术生对艺术思潮和现象的不熟悉,艺术院校应该开设相关当代艺术史前沿动态课程,与时俱进,培养学生对艺术的热情和艺术史脉络体系的建构.同时鼓励学生多参加和参观一些国内外的展览,师生之间多进行艺术交流,了解最新的艺术思潮和现象.

(2)针对学术自制能力的培养,校方应该建立相应的惩戒和鼓励制度作为保障,加强发现和惩戒抄袭作者的追究力度.同时,指导老师需以身作则,形成良好的榜样,同时对毕业创作严加审查.

(3)对于创作环境,为了避免社会浮躁的社会风气的影响,美院应该适当的打破传统的规范化教学,提倡“师生平等、创作自由”,为学生营造一个宽松的艺术创作氛围,激发学生敏锐、的创造力.

(4)就艺术法课程设置而言,对于纯艺术生,可以作为公共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里的专题开展《艺术法》、《艺术法案例分析》教学,同时定期开展相应的艺术法律必修课、选修课或者相应讲座,实现与艺术教育的专业衔接.

(5)从教材的选择和案例教学上,应该找一些诸如四川美院与刘文彩庄园的《收租院》、何春华的《去安源》、董希文的《开国大典》、高小华的《重庆大轰炸》、何鄂的《黄河母亲》、李象群的《堆云·堆雪》、蔡国强的《大脚印》、艾未未的《童话》等具有代表性且艺术生熟悉的名家案例,同时,挑选一些艺术圈热点案例和话题,解决艺术生对艺术法律条文感到枯燥乏味,激起他们的上课感兴趣及提高教学的生动性和互动性.

(6)艺术法教学应单独专题介绍挪用艺术理论及其法律问题,“挪用”作为后现代主义艺术的创作手法,对象不仅包括艺术史上的经典图像,还包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常见的图像.“挪用”已不再是创作方法、创作观念,转而成为一种固化的概念,成为艺术抄袭、批判的保护伞.

(7)一本自成体系的教材是高校美术教育的基本保障.很多艺术法课程主要偏向于对《著作权法》的讲解,对此,授课内容应该加强艺术创作、展览、销售、流转、收藏等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为艺术生以后从事艺术创作、艺术拍卖、画廊经营等培养法律素养基础,对未来艺术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做了前期的人才培育.

(8)从艺术法教学人才来看,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1月,知网与之相关的高校硕博论文共计17篇.于此,可以参照美院艺术管理学院和首都经贸大学合作培养模式,借用综合性大学的经济学、管理学、法律方面的资源弥补艺术院校的不足.同时邀请诸如龚继遂、张正霖、周林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美院上课及研究生指导.

三、结语

艺术与法律在理性与感性的碰撞下,共同意蕴的就是“人文关怀”.“人文关怀”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比法律和艺术更加广泛、更基础的社会需要.艺术家希望受到法律的保护,一个是对人类创造力的保护,这是最根本的东西;另外就是艺术不是纯粹以恶为本的,所以对人类道德底线的保护很重要.这种保护不是对艺术家的伤害,而是对艺术家的保护,当法律在保护所有人的时候,实际上也在保护艺术家.”繁荣的艺术市场离不开艺术法,就有必要建立一个旨在调整并保障这一市场的发展,激励和保护艺术家和创作者的法律体系,莫过于艺术学院最开始的艺术法律教育的普及.而艺术法在中国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其跨学科之间的思维交叉和渗透研究,如何扩大艺术法普及教育,提高艺术生的艺术法律素养,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这才是我们大家共同面临的新课题.

注释:

①慕容小红.艺术法——中国当代美术创作境遇下不可逾越的一个问题[EB/OL].岭南美术馆-其它美术现象研究,http://www.lnhy.org/Science/Detail/636.

②③美院毕业创作抄袭事件调查报告[EB/OL].http://www.takungpao.com/shuhua/content/2012-07/19/content_744910_4.htm,2012-7-19.

参考文献:

[1]吕睿.艺术法体系构建研究[J].山东艺术学院学报,2014(5).

[2]徐慧,舒智勇.“艺术法基础”课程教学探索与实践[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11(3).

[3]戴中保.专业艺术人才培养中的法律知识体系构建探析[J].南京工业事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7(3).

[4]郑智武.我国艺术法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初探[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4,27(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7年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编号:CYS17275).

教育论文参考资料:

关于教育的英语论文

教育杂志投稿

师德教育论文

教育杂志社

医学教育管理杂志

教育教学论坛期刊

汇总,本文是关于对写作出路和困境和国艺术法教育论文范文与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教育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参考文献资料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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