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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学教育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跟从法学和医学的相通之处谈法学教育的理念方面论文范本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法学教育范文 类别:发表论文 2024-02-19

《从法学和医学的相通之处谈法学教育的理念》

该文是有关法学教育本科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理念和法学和相通相关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罗 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近年来,在高等教育“科际整合”的理念影响下,法学与医学的共通性受到国内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站在跨学科的角度审视二者之间的相通之处,需要我们在法学教育中着重强调问题意识、未来意识,注意培养学生谨慎判断的思维习惯.

关键词:法学 医学 法学教育

近些年,国内高等教育领域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出“科际整合”的理念,有学者指出,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问题,依靠单一学科知识探寻解决方案是不足够的,需要挖掘相关学科间“共同的工作假设、共同的理论模型、共同的研究方法和共同的语言”,[1]以弥补单一学科知识在解决社会问题时表现出的不足.对此,笔者深以为然.人类知识体系的学科划分固然有其特定的价值和意义,但由此造成的封闭性与局限性也不可忽视.法学与医学原本就有着诸多“天然”的相通之处,通过对比分析法学与医学的共通之处,并由此对法学教育应具有的理念进行检讨和反思,具有特别的意义.

一、法学与医学的相通之处

第一,法学与医学在权利领域有交叉.权利概念是法学的核心范畴,法学甚至可以说就是围绕权利而建构的一系列知识体系.现实中,各种法律活动所围绕以及处理的,也都可以归结为相关当事人的法律权利.这一点是显见的.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从表面看来,医学处理的问题是人类的各种疾病,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以及社会观念的更新,人们开始普遍地将一些医学问题纳入到法律视野来加以观察,从而使法学与医学有了显著的交叉地带.在当代社会,由于法律活动与医疗活动的参与者都是“社会动物”——人,因此,医学领域的问题“溢出”学科边界,成为跨界问题已是常态.第二,法学与医学都注重秩序的维护.秩序,毫无疑问是法律制度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之一.法学中所强调的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这种秩序意味着各司其职、定分止争,意味着社会中的各种主体都依规则行事,由此所达成的一种和谐、平衡及稳定的状态.而反过来,假如规则意识丧失,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定位陷入混乱,那么社会有机体就一定会陷入“病态”,这也就是学者们所谓的“社会病”.“社会病”这一术语其比喻来源其实就是社会与人体二者之间的相似性.而对于这一点,早在古希腊时代的哲人柏拉图就已经有了论述.根据柏拉图的见解,正义的本质是一种和谐、平衡状态,这一状态既有外在于人的,即城邦的和谐平衡;他指出:“正如疾病是身体的不幸,不正义则是灵魂的不幸;它不幸是因为它意味着灵魂处于病态,失去了健康的平衡与秩序,取而代之的是混乱无序.”[2]柏拉图正确地指出了疾病的本质——失序.由人组成的城邦与社会倘若失序,也会使其处于病态之中,此时,同样需要法学研究者去探寻患病的原因以及治疗的方法.第三,法学与医学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相同.医学领域中解决疾病的诊治问题,在逻辑上的思路可以理解为一种简明的三段论推理模式,这一模式与法律领域的司法三段论极其相似:医生面对的病患症状如同法官面对的案件事实,医生头脑中存储的疾病特征如同法官头脑中的法律规则,从这二者进而推导出应得的结论——对于医生而言是诊断结果,对法官而言则是一纸判决.从形式逻辑的角度讲,正是这一思维过程的相似之处,使得法学教育中提出“诊所式”或者“临床式”教育成为可能.

二、法学与医学的相通点对法学教育理念的启示

第一,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问题意识是一种发现问题的能力,也是一种思维层面对问题存在的敏感度.作为法律人,无论是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还是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抑或对社会事件的观察,都需要具备足够的问题意识.目前,国内虽然早已从西方国家引入了“诊所式”法学教育,但由于各种原因,在现实中还是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状况.笔者认为,虽然全面推广“诊所式”或“临床式”法学教育有一定难度,但在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中,着重培养学生基础的问题意识还是能够做到和应该做到的.只有具有问题意识,才能切实地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第二,法学教育应当培养学生的未来意识.早在两千年前,希波克拉底就提出要注重医生预见能力的培养.由此,医学逐渐发展出一个重要概念——预后.这一术语主要是对疾病的发展和未来可能的结果做出预测.同时,预测并非最终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借助于当下的预测,医生要有针对性地调整自己的诊疗手段,同时要指导病人的生活管理,使得病程发展能走向最好的结果.这一概念及做法充满了未来意识,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疾病.相较之下,法学教育领域对于这种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时间联结鲜有强调.第三,法学教育应当强调谨慎判断的思维习惯.无论法学还是医学,其判断的做出虽然都与三段论模式紧密相关,但绝不是大小前提的简单相加和计算.现实生活中每一个病例和案例,都会有它自己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学校、课本所提供的,是剔除了诸多细节与个性,仅将特征突出的共性部分保留下来的典型.对这一差异保持清醒的认识是认知的前提,在此前提下,走进社会现实的法律人,应当时刻提醒自己:任何一个细微“参数”的变动都可能引发“蝴蝶效应”,进而带来最后结论的巨大变化.对于医生而言,诊断结果的偏差,会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对于法律人而言,一个错误的判断也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权利.因此,在做出结论之前一定要慎之又慎,这一思维习惯需要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加以强调.

参考文献:

[1]袁利平.基于科际整合研究的比较教育方法论发展[J].比较教育研究,2007(8):1~5.

[2]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84~385.

作者简介:罗强(1977-),男,河南郑州人,法学硕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法理学.

法学教育论文参考资料:

关于教育的英语论文

教育杂志投稿

师德教育论文

教育杂志社

医学教育管理杂志

教育教学论坛期刊

上文总结,上述文章是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理念和法学和相通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法学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法学教育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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